时间:2022-11-21 19:12:14来源:法律常识
深圳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入选理由公布
深圳新闻网2月26日讯(记者 张玲)深圳正在成为最安全、最公正透明的法治城市。凝聚建设法治示范城市的强大正能量,集中展示深圳法治城市建设的特色和亮点,深圳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和“十佳最美政法干警”2月26日正式揭晓,“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落地深圳”等10件法治事件,以及来自法院系统的喻潇潇等10名政法干警分别入选(名单见附录)。
“十大法治事件”和十佳最美政法干警”由深圳市委政法委、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学会联合开展,活动以树立正面典型,激发政法队伍活力为初衷,得到了全市各界的积极响应,经严格按照评选活动公告评选标准和程序评选出最终结果。记者注意到,十大法治事件突出了创新引领和坚守,其中既有最高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选址深圳,出台深圳史上首批党内法规,全国首座公民宣誓平台建立,也有治安、知识产权保护、破解执行难、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的重大突破。
十佳最美政法干警中,来自公安系统的有4人,来自法院、检察院、司法行政系统的各有2人,他们都是在一线工作的政法干警骨干。
十大法治事件介绍
政法工作者参加属于自己的年度盛典
附录:评选结果名单如下
【深圳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1、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新机制: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国际商事法庭落地深圳(推荐单位:最高人民法院第一巡回法庭、深圳国际仲裁院)
2、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好转:飞车抢夺历史性实现“零发案”(推荐单位:市公安局)
3、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出台《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推荐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为实施最严格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出台深圳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成立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推荐单位: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市市场监管局)
5、深圳史上首批党内法规正式出台:党内法规制定在基层党建、作风建设领域有了“深圳探索”(推荐单位:市委办公厅、市委组织部、市纪委)
6、多举措破解执行难: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基本解决执行难样板法院(推荐单位:市中级法院)
7、提升司法文明,彰显司法正义:深圳市检察院深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荐单位:市检察院)
8、创新引领、四维推进、立体覆盖:打造全国首座公民宪法宣誓平台助力宪法宣传“活起来”“落下去”(推荐单位:市普法办)
9、建设以大数据驱动的智慧新警务:深圳交警在全国率先试点“刷脸”执法(推荐单位:市公安局)
10、成立前海“一带一路”法律服务联合会,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作用:前海社会主义法治示范区建设生机勃勃(推荐单位:市前海管理局)
深圳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颁奖仪式
【“十佳最美政法干警”】
法院系统2人
喻潇潇,女,198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2002年7月进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工作,2017年6月任行政审判庭(速裁庭)庭长至今,一级法官。该同志爱岗敬业,切实履行人民法官的工作职责,通过不断学习、努力钻研、加强积累,近三年办理各类型民商事案件超千宗。该同志勇于创新,参与智慧法院建设,开发法律文书自动生成系统、率先适用电子卷宗、优化推广智能庭审系统,带领民事速裁团队推动龙岗法院繁简分流改革成效由弱及强,全面实现70%以上民商事案件通过速裁程序审结的目标。
唐国林,男,浙江杭州人,1978年10月生,民商法硕士,现任深圳中院立案庭副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兼任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法律助理,华中工大成教学院特聘讲师。立个人一等功1次,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2次。
唐国林长期担任民庭法官,业务精通,前后起草了15个裁判指引和专题调研,出版了专业书籍。唐国林尤擅调解,其调解的“新疆玉石案”曾经中央政法委领导批示,自创调解十八招,广为流传,其主抓两级法院多元化工作后,亦是成绩斐然。
检察系统2人
程歆,16年如1日坚守检察一线,先后历经公诉、反贪、反渎、刑事执行等多部门历练,办理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凭借着过硬的业务能力和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获得了诸多荣誉:全国检察机关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广东省刑事执行检察业务标兵、深圳市优秀公诉人、深圳市检察机关先进工作者、深圳市罗湖区检察院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个人三等功两次、广东省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党务工作者。
周俊峰,男,40岁,坪山区人民检察院党总支书记、检察政务处负责人、四级高级检察官。从检17载,历经市、区检察院5岗位,素质全面,业绩突出,荣誉等身。他是全市检察机关“十佳侦查员”,所办案件4次获评全国或全省十大反贪精品案件;他6次获评全市检察系统优秀工作者、7次荣立个人三等功;所撰写的办案经验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全文刊发,调研报告被省长批示肯定。在坪检创业两年,他招贤纳士、建章立制、突破创新……将工作当事业,让理想成现实。
公安系统4人
李刚,男,35岁,现任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荣立个人二等功2次、三等功1次,被授予“广东省优秀人民警察”、“广东省破案标兵”等多种荣誉称号。
李刚大力创新“破小案”侦查新机制,成功主导侦破公安部“清源行动”一号专案等一大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民生专案,受到省厅专门贺电表扬。2018年,他又成功组织侦破代号为“剪烛光”、“第一科技”、“掌灯”、“扫鼠”、“醉星城”等系列侵财专案,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
方文强,男,48岁,广东惠来人,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深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情报大队大队长,从警近28年,先后荣获省、市优秀人民警察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四次、一等功一次。
该同志坚持“信息化建设,数据化实战”的方针,有效提升我市经侦部门情报引领、风险防控和支撑实战的能力,为推动智慧新警务、猎狐行动、涉金融风险防控三大重点工作做出突出贡献,其牵头研发的深融系统和“警税通”情报信息平台获深圳市首批社会治理实践创新示范项目,系统的
刘海华,男,汉族,1976年1月出生,广东省河源市人,中共党员,1998年7月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毕业,现任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刘海华同志入警20年以来始终坚守在打击刑事犯罪的第一线,至今侦破市局、分局重大专案30余起,先后侦破10起特大电信诈骗案件、珊瑚虫QQ侵犯著作权案、5.18特大网络股票诈骗案、2.28广文所专案等多宗有社会影响力案件;先后申报个人一等功1次,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1次,优秀公务员2次。
王春,男,37岁,籍贯山东日照,中共党员,毕业于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大学本科学历,现任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松岗派出所副科级警官。2004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在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分局镇南派出所、松岗派出所工作,历任案件侦查队科员、队长、副科级警官。2014年11月起任现职。王春同志始终奋战在基层派出所,先后申报个人一等功1次,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个人三等功4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3次,嘉奖4次,获得“深圳市优秀人民警察”等各类荣誉称号5个。
2016年和2017年,王春同志带领松岗派出所案件侦查队连续两年问鼎分局飓风行动第一名,2017年度同时获得分局“四大专项”行动第一名。
司法行政系统2人
赵学东,男,1974年11月出生,山东淄博人,中共党员,2015年转业到深圳监狱工作,现任后勤监区罪犯伙房司务长。该同志能模范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立足岗位、奋发进取,开拓创新,勇于奉献,无论在何种岗位,从事何种工作,他都是干一行爱一行,一心扑在工作上,兢兢业业、踏踏实实、勤勤恳恳,各项工作想在前、干在前,充分起到了模范带头作用。突出的业绩、勤政务实的工作作风也得到了领导的充分肯定,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充分展现了一名基层干警能吃苦、方法多、敢管理的精神面貌。
黄安友,男,1963年4月出生,湖南宁远人,中共党员,2003年转业到深圳监狱工作,历任管教员、管区警长、警务保障中心副主任、纪检监察员,现任后勤监区代理教导员。该同志始终以“讲政治,守法纪,尽职责,做贡献”为原则,在政治、思想、行动上始终和监狱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工作上勤勤恳恳、克已奉公、勇于创新、与时俱进,生活上检点自律、关心同志。先后被评为深圳市司法局、广东省监狱管理局优秀共产党员,曾多次评为优秀公务员,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深圳市2018年度“十佳最美政法干警”颁奖仪式
另:深圳2018年度“十大法治事件”提名事件
1、构建全方位深层次司法体制改革新格局: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会在深圳召开(推荐单位:市委政法委)
2、让全体市民住有所居:深圳市住建局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推荐单位:市住房建设局)
3、释放创新活力的动力支撑和法制保障: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颁布实施(推荐单位:市科技创新委)
4、即报即批即批即得:深圳推广“秒批”政务服务(推荐单位: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5、阳光下的司法,看得见的正义:深圳法院开展“万场直播•当庭宣判”暨法院开放日活动(推荐单位:市中级法院)
6、凝聚法治智慧,启动智库引擎:“司法部粤港澳大湾区法治建设研究基地”落户深圳(推荐单位:市司法局)
7、中国律师界盛会时隔七年在深圳重启:第十届中国律师论坛成功举办(推荐单位:市律师协会)
8、据法压责依法治理:罗湖区建立引导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模式(推荐单位:罗湖区委政法委)
9、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提升家庭幸福指数:宝安区人民法院发布全市首份家事审判改革状况白皮书(推荐单位:宝安区法院)
10、贯彻落实司法改革的深圳范例:全国首个行政审判中心“深圳行政审判中心”揭牌成立(推荐单位:盐田区法院)
11、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深圳样板:坂田街道办建立“一核三心六创融合”的社会治理模式(推荐单位:龙岗区坂田街道办)来源: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