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8:23:1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人民网-云南频道 原创稿
人民网昆明2月23日电 (虎遵会)近日,云南省盐津县一名务工人员通过人民网《领导留言板》给昭通市委书记留言,称其在盐津县“观塘津城一景”项目务工,目前该项目已完工,但建设单位一直拖欠部分工资,多方联系无果。2月23日,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留言进行了回复。
该网友留言称,自己是盐津县的一名务工人员,2020年6月28日开始在盐津县“观塘津城一景”项目从事公共区域木工吊顶施工,8月底完工,合计应发工资共计14万多。
施工过程中,建设方每个月按进度付款,共计支付工资8万余元,但项目完工后,建设方管理人员全部回到了四川,联系后也一直推诿。
留言还称,参与项目务工的师傅都是拖家带口,目前都没有找到工作,生活困难,特留言请领导帮忙协调解决,早日领到血汗钱。
2月23日,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留言进行了回复:该名网友给昭通市委书记的留言已收悉,盐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度重视。经核实,该名务工人员在盐津县“观塘津城一景”项目从事公共区域木工吊顶施工,总面积为3513.88平方米,按照双方所签订《前室装修劳务合同》,双方自愿协商后以40元每平方计价,总费用为140555.2元。已支付85000元,拖欠55555.2元劳务费以及480元卸车费,合计56035.2元。
回复称,为督促建设单位尽快拨付所拖欠农民工工资,盐津县住建局副局长熊泳滨及建管股工作人员刘世凯、王嘉伟于2021年1月11日前往建设单位约谈,建设单位承诺2021年2月6日前拨付所欠工资。2021年2月5日,建设单位已向务工人员拨付欠款56000元,欠薪问题已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