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8:34:12来源:法律常识
我们在海边,海上人身损害的案件比较多。我今天就谈谈对这类案件被害人一方的看法。
昨天上午有个电话,说是有人要来咨询。我告诉他:我们咨询是要收费的。他回答:知道。上次,过来咨询了。事情也办理得差不多了。
我觉得声音有些熟悉。我就告诉他:既然是上次咨询了。我就都告诉完毕了。这次就不用过来咨询,白花钱了。
他说:我们就是相信你,花钱也愿意。
我看他们就是愿意过来送钱,我也不能拒绝。我就说:你们来吧。
他们来到了,我一看,以前确实来过。我就告诉他们咨询费的价格。我把价格提高一倍。他们也同意了。
他们原来是通过咨询后,与对方达成的协议的。确实挺好的 ,花小钱办大事。他们方从表面要吃亏十五万元。内在的对方可能要受益七十五万元。
我记得当初他咨询后说是要委托办理此案。
其实做律师时间长了也都成精了。我遇到这样的案件想来是不会信任他们说出的话。有这样的情况向来是收咨询费的,并且一定要多收。这都是一次性的生意。有的律师遇到这样的情况,认为可以接到一个大案件 ,到头来就是个猪膀胱而已。
我总结了一下在海上死亡的案件,被害人一方只是去律师那里咨询,不断到各律师处咨询,说是要聘请律师代理,到后来任何律师也不聘请。遇到不收费的律师就可以免费解答,收费的也没有几个钱。他们知道应当赔偿多少钱后,再与对方的律师谈。被害人方感觉到非常上算。
前几年有个大连的人过来咨询,咨询后自己办,结果人家就给了二十万元,人员就消失了。这家的姨又要委托我办理,我拒绝了。
船老板处于优势,人家也有常年法律顾问;受害人方处于劣势,仅靠免费法律咨询或者付费法律咨询,是不能处理好法律事务的。
这种情况,我刚开始的时候,非常深恶痛绝!现在想想那是太正常了,助纣为虐,那是因为有肉可吃;自愿割肉,那是他自己觉得有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