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08:32:11来源:法律常识
上周写了一篇文章,强调律师该照章收费,不能搞低价恶意竞争而自损人格。很快就有人跳出来,说律师不能钻进钱眼里。
是以,有必要重申,律师当以法律为信仰,却不能不考虑经济效益。
但从他们的字里行间,以及平日里与行外人的接触,没几个真的希望律师“挣大钱”,反倒是个个吐槽律师费高,羡慕嫉妒恨之情绪溢于言表。
其实,也平常。
一则,纵然每个行业都遵循“二八定律”,但人人只看到富起来的那一部分人,只在意那极少数人的风光无限,只关注贼吃肉的时候,却极少也很难有人在意那些贫穷的大多数人,和他们为了生活忍饥挨饿甚至挨打的时候。
二则,真应了那句老话,这个社会,没几个人希望你过得好,包括你的同行,除了你的家人。
归根,人是自私的。他们又习惯将自身的不如意归责于外界,拿外因当挡箭牌,丝毫不意识到主因的决定作用。
他们希望别人可以高洁,但应当有利于己,最好赋予己特权,却又奢望外界谅解、赦免甚至代为承担自身的过错。
简言之,好处占尽,坏处不要。
如果有人比他好,却又不能给他们特权,不给占便宜的机会,他们便过度解读、感性关联,进而谩骂、敌视,乃至毁灭之。
电影《七宗罪》的罪行之一便是嫉妒,而在《西西里的美丽传说》中,有观众坦言,人民需要荡妇。
当民众都是丑陋的,美丽便是错误。当民众需要免费的法律服务,收费便是罪过。
所以,律师不该收费。当然,为了维持基本的生活,收一点也是可以的,但不能收很多,应该设定上限,不该设置下限。
因为法律是为人民服务的,人民不需要收费的律师,人民只需要低廉最好免费的法律服务。
但是,就在全民都在争相挣钱的时代,包括质疑者本人想必也是为了碎银奔波,偏要律师“洁身自好”“高风亮节”,这公平吗?合理吗?
无非一碗饭,不要戴高帽。
一方面,大家都要吃饭,都得养家,都必然承受房价物价等生活成本上扬的压力。谈钱不俗,谈钱不代表放弃信仰和僭越底线。
另一方面,人民是人,律师也是人。人民是人民,律师也是人民。在实现共产主义之前,在取消货币以前,人人都是靠智力和体力靠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去赚取金钱换取所需。
烧饼都从一块钱一个悄无声息地涨到一块五一个,我看也没几个人怎么去鞭策去教育卖烧饼的吗?为啥到了律师这里,只是讨论遏制低价恶性竞争,就有好事者借题发挥不依不饶?难道人民可以吃香喝辣,而律师最好吃糠咽菜?
这不扯吗?
最后,想起一个段子。
记者问农民,如果你有一百亩地,你可以捐给国家吗?农民说,可以。记者再问,如果你有一百万,你愿意捐给国家吗?农民回答,愿意。记者又问,如果你有一头牛,你愿意捐给国家吗?农民说,不愿意。记者问为什么,农民说,因为我真的有一头牛。
由此,如果那些慷他人之慨的人,能够率先垂范,效果应该会更好。再如果他们还能懂得“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欲之,慎施于人”的浅显道理,世界会更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