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2 10:12:15来源:法律常识
日前,惠阳法院依法向家庭暴力施暴者贺某(化名)发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书,裁定从即日起禁止贺某对郝女士(化名)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贺某骚扰、跟踪、接触郝女士及其近亲属。这是惠阳法院快速联动区妇联发出的2022年度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官,有位受害者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来到我们这里求助,我们接待后,建议她申请人身保护令......”7月初,惠阳法院接到区妇联工作人员打来的电话,寻求惠阳法院协助开展此项工作。经了解,郝女士婚后被丈夫贺某多次家暴,后郝女士不堪忍受家庭暴力向公安机关报了警,并向区妇联求助。区妇联了解情况后,建议郝女士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并帮助其向法院咨询申请手续。
惠阳法院得知该情况后,立即开启案件受理绿色通道,积极引导郝女士提交申请材料。承办法官收到案件材料后迅速展开调查、组织当事人听证,并到郝女士所在社区居委会现场核实具体情况。经过调查,惠阳法院认定郝女士的情况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遂第一时间作出裁定,并向贺某以及区妇联、所属管辖的派出所、社区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相关部门协助执行,共同监督,为申请人撑起一道全方位的法律保护屏障。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自2016年《反家暴法》实施以来,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惠阳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涉家暴案件的妇女、老人、儿童受害人提供快速立案、快速审理、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一站式涉诉维权服务,全力化解家庭矛盾。同时,主动延伸司法职能,不断加强与公安、妇联、民政、街道、社区等部门沟通协作,真正做到对施暴者扎紧行为“紧箍咒”,为受害者画好权益“护身符”。
2019年至今,惠阳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758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4份,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记者】卢慧
【通讯员】刘秋璇
【作者】 卢慧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