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7:46:33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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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8月8日作出了今年第一件附条件不起诉决定,涉案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涉嫌盗窃罪。2017年度“1 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郭兴进律师接受指派,担任该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庄浪县人民检察院采纳了辩护人的法律意见,作出了附条件不起诉决定,考验期为六个月。近日,志愿律师协同当地司法所、庄浪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监管中心,配合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所在地开展了回访考察。
新刑诉法为加大保护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特别规定了刑事案件诉讼特别程序,其中附条件不起诉制度成为一大亮点。而监督考察是附条件不起诉实施过程中最关键、核心的部分,如果监管不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一旦接触不良诱惑,也很可能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创新工作方式,协调辩护律师协助开展考察帮教;委托司法社工组织、未保委、嫌疑人所在社区等机构,监督被附条件不起诉人履行义务;针对被附条件不起诉犯罪嫌疑人虽处于诉与不诉的不确定状态,没有被确定为罪犯,但接受考察的目的与社区矫正的目的有共同之处的情况,与县司法局建立附条件不起诉矫正机制,由司法局将附条件不起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纳入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帮教管理,以防止重新犯罪,降低办案成本,提高诉讼效率。形成一支既有专业化的能力和素质,又有社会组织和代表参与的帮教队伍,最终达到教育矫治、回归社会的目的。
志愿律师充分发挥业务专长,以及通过办案效果获得的涉罪未成年人及其亲属的信任,向其重申了法律相关规定,告诫其不仅要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考察规定报告活动情况,若离开居住地应当报批,以及需按照考察机关的要求接受矫治和教育,并要求其加强法律知识学习,真诚悔过,关心家庭,回报社会。
目前,该涉罪未成年人各方面表现良好,主动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劳动,热心公益,乐于助人。
通过这次联合回访,使涉罪未成年人进一步感受到社会的关爱,为其回归社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同时降低了刑事诉讼特别程序风险,为受援地法律职业共同体办理同类案件积累了经验,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
2021年以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从提前介入、批捕、羁押必要性审查,起诉等方面全链条落实,2021年1至11月,庄浪县检察院不捕率为34. 78%,诉前羁押率仅为28.14%。
一、坚持全链条思维
坚持将“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贯穿刑事诉讼全链条。通过与公安机关交流,将“少捕慎押”司法理念向公安机关传导,争取公安机关的支持。在案件提前介入阶段就认为没有羁押必要案件向公安机关提出意见,建议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从源头减少羁押。在案件审查批捕阶段对于无羁押必要案件坚持不批捕,减少羁押,将羁押必要性审查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2021年,通过羁押必要性审查在审查起诉环节改变逮捕为取保候审1人,建议公安机关改变侦查阶段强制措施1人,将拘留变更为取保候审,坚持慎诉原则,1至11月不诉率为19. 76%。
二、把牢案件质量关
始终坚持案件质量生命线,在考核中创先争优,但是始终坚持案件质量为基础,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规范做为办案的底线。充分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检答网对于办案的辅助作用,确保所批捕、起诉的每-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全年无不捕不诉复议案件,无捕后不诉和无罪判决案件,也没有撤回起诉案件,无捕后判轻刑案件,无起诉后判处免予刑事处罚案件。
三、公开听证促落实
2021 年就不批捕案件公开听证7件,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24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不批捕不公开听证3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2件。让公平正义看得见、听的懂、真实可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各单位代表、团委、妇联等单位同志参加听证。在听证会上听取办案单位、律师、案件当事人的意见,以公开促公正,也取得办案单位的支持。全年不批捕和不起诉案件侦查机关没有提请复议和复核。社会反响良好,2021年庄浪县院大代会报告通过率为100%。
近日,庄浪县院部署开展了律师执业权利保障集中治理活动。充分运用检察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成果,不断创新服务举措,为律师执业提供便捷高效的“软”“硬”条件,让他们在执业过程中感受检察温暖。
“硬保障”更有力。设立律师通道,建立律师权益保障绿色通道,做到不设门槛、不收费用、不用安检“三个不”和一次办理不跑路、一键查询不反复、 一次问询不马虎“三个一”。设立“律师接待”窗口和律师阅卷专门场所,配备电脑、扫描仪、打印机、复印机等必要设备。建立律师接待台账,对于律师阅卷、会见、调取证据、取保候审、回避等申请一律由案管部门统一受理,记录在案,安排专人负责预约、联系和接待,全程跟踪处理,监督业务部门在规定期限内做出决定并书面答复申请律师。使检察工作面向律师的透明度明显增强。
“软保障”更贴心。通过网络、报纸、宣传手册等媒介,举办检察宣传周、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加大检务公开力度。公布案件查询、咨询、预约阅卷和听取意见的方式方法,让律师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了解检察环节参与诉讼、行使权利的有效方式。实行权利保障提示。及时告知权利义务,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要求,对进入检察环节的案件均在规定的期限内告知犯罪嫌疑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可以委托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提供法律帮助等权利,既保障当事人获得法律帮助权利,也为律师依法参与刑事诉讼提供更多可能性。
“云保障” 更便捷。律师在不经预约的情况下,只需提供“三证”, 便可以现场进行电子化阅卷,在十几分钟内可取得添加水印处理的电子卷宗光盘,实现律师阅卷“零门槛”。充分运用检察信息化、智能化成果,在12309、热线服务电话设置接听、分流和处置专席,及时受理律师提出执业权利受到侵犯的控告申诉案件。“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和手机APP客户端同步上线。云端保障专区的上线,更加方便律师开展辩护、代理等工作。尤其是在2020年疫情期间,该院积极引导律师通过电话、“12309” 平台办理案件查询、阅卷预约等业务,未因疫情因素影响律师执业权利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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