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8:00:52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刑事不请律师,刑事案件请律师有没有用】,以下3个关于【刑事不请律师,刑事案件请律师有没有用】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为什么我会写这样一篇文章,因为近期在网络上看到一些关于律师的探讨,同时这两天在办的案件有了一些进展,所以我寻思着,作为刑事律师,我应该要客观地审视以下自己,是不是高估了律师在刑事案件中发挥的作用?本律师整理了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所做的工作,发表一些个人见解,仅代表个人的意见噢~不代表他人,更不代表所有律师~
一、侦查阶段是公安在办案,律师啥也做不了?
侦查阶段确实是公安在承办,因为刑事案件本来就是国家公权力追诉犯罪行为的活动。也正是因为刑事案件的特殊性,法律规定了,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只有律师可以会见。但律师只能被公安牵着鼻子走吗?在侦查阶段律师有什么作用?
1、及时会见当事人,了解相关情况。突如其来的牢狱之灾,会让当事人、家属不知所措,此时,律师可以告知相关程序、规定,到看守所会见时可以及时了解案情,进行辩护工作以及对案件进行预判。而且,对于首次进到看守所的他们,面对着严肃的狱警以及高压的管控,心理的防线很快就会崩溃,此时律师会见不仅仅是办案,更是对当事人心理的抚慰,同时也是对在高墙外束手无策的家属的慰藉。
2、与案件承办单位沟通,申请办案机关听取律师意见。刑事案件大部分不会如此简单,特别是共同犯罪案件以及一些新类型的案件,当事人的行为是否情节显著轻微?是否属于犯罪行为?都需要及时与承办单位沟通。在本人曾办案件中,就有在与公安机关持续沟通中,公安机关采纳意见,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
3、申请更变强制措施(取保候审等)。对于涉嫌刑事案件的当事人,被羁押后自然会考虑的一件事情,就是能否取保候审。若律师认为案件可能变更强制措施,可向办案机关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
4、收集、提交与案件相关的无罪、罪轻证据。在侦查阶段,不仅公安能收集证据,律师也能收集证据。辩护分为积极辩护与消极辩护,所谓积极辩护就是主动向承办机关沟通案件、主动收集、提交证据、主动申请进行相关程序;所谓消极辩护就是发现、利用办案机关的证据,对案件做有利于当事人的辩护。在侦查阶段,毫无疑问律师需要进行积极辩护。若与当事人、家属了解案件情况后,律师发现案件存在无罪、罪轻的证据,应当主动收集,形成相关法律意见,为后续辩护打下良好基础。
5、提交不予批捕的法律意见书。一般的刑事案件,当事人被拘留30天后,公安机关会呈请检察院对当事人进行逮捕措施。此时,检察院决定是否批捕的期限为7天。在这黄金37天内,律师应提交法律意见、要求承办检察官听取辩护人意见,争取案件不批捕。
6、其他工作。例如案件探讨、案例分析、案件预判等工作是刑辩律师的日常,不需要详细说明了。
二、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跟着检察院走就行了?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不仅要做侦查阶段所需要进行的辩护工作,而且还需要进行阅卷工作。侦查阶段公安制作的所有证据,会移送至检察院,此时律师享有阅卷的权利。所以律师需要进行以下工作:
1、及时阅卷。只有阅卷,才能全面了解案件的所有情况,及时对案件的辩护工作做出更详细的计划。
2、阅卷后会见当事人沟通案件进展以及案件情况。
3、及时与承办机关沟通,若案件存在无罪或可不起诉的情况,及时提交法律意见书。
4、关于认罪认罚案件的辩护:对于一些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案件,律师会建议当事人认罪认罚,案件承办机关也会推进认罪认罚工作。对于认罪认罚案件,律师去签名就行了吗?大错特错!即使是认罪认罚案件,律师仍然拥有很大的辩护空间!
认罪认罚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或者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辩护的,辩护律师在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应当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是否认罪认罚进行沟通,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并就定罪量刑、诉讼程序适用等向办案机关提出意见。
本人在办理的广州市一单认罪认罚的案件中,检察院最初给的量刑建议是五年至五年半。
Step1:得知量刑建议后,紧急约见检察官并提交法律意见,详细沟通了本案的犯罪持续时间、情节、以及存在的减轻处罚的情况。
Step2:检察院采纳意见,将量刑建议调整至三年六个月至三年九个月。
Step3:对案件进行详细分析后,仍觉得量刑建议过重,再次提交法律意见书要求降低量刑建议。
Step4:承办检察官回复,量刑建议不予调整。
Step5:会见当事人,沟通案件进展及情况。
Step6:但辩护人仍觉得量刑建议过高,寻找广东省同类判例,一一做了对比,再次提交法律意见书。
Step7:检察院再次采纳辩护人意见,将量刑建议调整到三年至三年三个月,当事人及家属对辩护人的工作高度认可!
在这次的辩护工作中虽然辛苦,但是最终取得的有效的进展。我认为,我作为一名辩护人,坚守了职业道德,做了我应该做的事,也做了有用的事儿!所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不是只能跟着检察院的步伐走,还是有许多辩护空间的!
三、审判阶段,裁量权在法官手里,律师说话没用?
让我们来看看法庭是如何设置的。控辩双方对立,法院居中裁判,有控方检察院指控犯罪的权利,就有辩方律师辩护的权利。在庭审中,律师需要进行质证、辩论等工作。
1、庭审前的会见工作。庭审前需告知当事人庭审流程,公诉人、检察官、辩护人大概会问什么问题,别让当事人在庭审中不知所措。
2、庭审前的准备工作。质证意见、发文提纲、辩论意见等都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在庭审中随机应变也不慌。
3、庭审中的辩护工作。普通的案件辩护工作自然是不用说。但是,认罪认罚的案件,律师还能否发表其他辩护意见?当然可以!本律师在办理广州一起故意伤害罪案件中,当事人早已做了认罪认罚。但他在临开庭前找到本律师,我查阅卷宗及相关材料后,发现本案并没有这么简单,一件起源于家庭民事纠纷的案件,存在对方先动手的情况,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一个简单的刑事案件,但庭审却持续进行了五个多小时,控辩双方就当事人行为性质进行了激烈的探讨,就连承办法官也致力于查清本案事实。所以,庭审辩护工作非常重要!不可马虎。
4、庭后的补充法律意见及会见工作。
现实中确实存在不少律师收费高、办事儿少的情况,也有不少律师以跟办案机关存在关系为由吸引当事人及家属委托。但刑事案件不应仅是走流程,每一个阶段、每一个环节都应该尽心尽力。辩护工作是个细致活儿,所以,并不是律师在刑事案件中没作用,而是不懂得如何发挥作用。以前在网络上看到关于“律师无用论”的文章,我会觉得愤怒,但现在看到相关的文章,我更多的是会自我审视、自我反省,是不是因为我们这个行业确实存在这样的情况,导致其他人对律师工作有了一定的误解。
傅首尔在《奇葩说》中说过一句话,维护世界的和平需要所有人一起努力,但毁灭这个世界只需要几个人努力就行。对于律师这个行业也是如此,维护整个行业形象需要所有律师一起努力。
希望能继续在这个行业发光、发热~做一个有用的律师,为这个行业贡献一份年轻人的力量!
作者:黄游思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年度优秀律师、刑事辩护律师、演说家、羊城律政佳人志愿服务队志愿者
文章内容敬请指正
刑事拘留之后可以请律师吗?请律师的作用有多大?普通老百姓对于刑事犯罪都有一种敬而远之的心态,倘若家里或者好友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了,心里大多都会很着急。这个时候你想说能不能请律师,请律师有没有用。
刑事拘留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刑事案件的审判固然是刑事诉讼的核心环节,但是审判结果大多早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后37天、被逮捕前已经决定。民众必须要清楚被逮捕的意义以及被逮捕后寻求无罪的困难程度,必须要清楚被刑事拘留后37天、被逮捕前辩护律师的工作在何种程度上可以影响当事人的命运,必须要清楚如何利用好拯救亲友的黄金37天!
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则公安机关由于刑事拘留期限已至,只能变更强制措施,此时无论案件是否继续进行,嫌疑人至少不会被羁押。结合目前司法实践,即便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嫌疑人一般被判处缓刑的可能性比较大,有些案件嫌疑人甚至由于超过12个月的取保候审期限而被解除强制措施。而强制措施一旦解除,则案件在性质上与撤销无异,嫌疑人最终重获自由。
下期再讲讲检察院和法院,律师有没有作用。
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始终认为:
同样的案件,或许有不同的结局。辩护律师的辩护效果于嫌疑人而言,有时改变的不仅仅是一个结果,更是一个人甚至一个家庭的命运。
刑事案件,要不要请律师?要还是不要?对于这个话题,我打算用两篇文章把它讲透。
相信大家看了我这两篇文章,一定会有所收获。
大家好,我是福牛普法。
先问大家一个问题:关于刑事案件,要不要请律师?大家认为是要还是不要?(二选一:要,不要。)请把选项发到弹幕上。
关于要不要请律师这个问题,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请律师有什么好处?
首先,请律师有以下四个好处:
1、律师可以会见犯罪嫌疑人,及时传达嫌疑人的相关情况,安抚情绪,让家属放心。
2、律师有利于全面了解案件事实真相,为嫌疑人解释其所涉及的罪名,通过分析案情,收集相关证据,帮助嫌疑人提供罪轻、无罪的有效辩护。
3、律师可以代理申诉或控告,可以监督公检法的司法办案流程,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刑讯逼供的可能。
4、及时办理取保候审,更有利于保障嫌疑人的合法权利。
这就是请律师的四大好处。听到这里,可能有人会问,那还用说嘛,当然是请律师好了。
不要着急,听话不能只听一半,要把话听完整。请律师有四大好处,同样也存在两大坏处:
1、请律师需要花钱吧,而且花费的不少,就刑事案件而言至少1万元起步,好一点的几万、十几万的都有。所以,对于一般的家庭而言,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2、如果请到不太靠谱的律师,不仅花了冤枉钱,还可能对嫌疑人产生不利影响。
我就遇到过这样一个案件,某被告人贪污了3万多元钱,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是认罪的,在审查起诉阶段也是认罪的,但在一审的时候请了一个辩护律师,该律师通过阅卷认为应该判无罪,律师自己做无罪辩护也就罢了,他还要求被告人也做无罪辩解。结果呢可想而知,原本如果被告人主动认罪积极退赃,完全可以判缓刑的,甚至免于刑事处罚也不是不可能,但最后鉴于被告人认罪态度不好且不退赃,法院只能判实刑。更想不到的是,二审还是请了这个律师,依然是做无罪辩解,最后的结果,大家也能想得到,当然是维持原判了。这不仅花了几万的冤枉钱,还对被告人产生不利影响。
所以,刑事案件到底要不要请律师,需要先了解请律师的四个好处,也需要了解请律师的两个坏处。只有在全面考量下,再决定是否请律师才是明智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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