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刑事律师,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律师应该做什么

时间:2022-11-23 18:04:50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想当刑事律师,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律师应该做什么】,以下3个关于【想当刑事律师,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律师应该做什么】的法律知识分享,希望能帮助到您找到想要的法律知识。

  • 与检察官聊当刑事律师的乐趣
  • 转行之后,我想成为什么样的刑辩律师
  • 从记者到成为一名刑事律师,她用了7年时间
  • 与检察官聊当刑事律师的乐趣


    那天下午赶往某县检察院,与检察官聊完案件之后,检察官为我沏了杯茶,兴致勃勃听我聊律师的乐趣。还以写代理词的方式罗列几个理由。

    首先,执业律师相对许多职业比较自由。除了助理级别的律师,几乎不需要签到,大多数时间可以睡到自然醒。除非与当事人有约,或者开庭,或者在会见难的看守所排队会见。只要手中的事处理好,哪怕一星期或者半个月没有到过单位都行。甚至许多时候可以采用移动办公方式,在茶楼咖啡厅接待当事人,带上ipad就可以到海边,山上,郊外,甚至公园阅卷,写材料。

    其次,可以认识各种各样的人。在跟案件打交道过程中,会接触到公务员,企业家,员工,农民等各种各样的人,有杀人放火强奸抢劫的,有因为夫妻关系不和闹离婚的,有工程纠纷的……形形色色的人会让你对人生有各种解读。

    再次,律师因为案件原因,可以行万里路。代理外地案件时,可以预留两天时间,欣赏当地的美景,品尝当地的美食。对于外地的案件,像我这样以行万里路读万卷书为最高理想的律师来说,我只要求够我在当地玩两三天和差旅费就行。在代理案件过程中,还能四处欣赏美景,那是多么惬意的事。

    第四,收入相对较高,相对于许多职业而言,财富更加自由。只要是度过执业前几年的困难期,有时每个月就收两三个案件,甚至一个案件,收入都会比超过大多数职业。律师职业,我认为并非许多人说的那样有二八定律,而是二六二定律。居间的百分之六十,是可以过着有车有房的小康生活的。

    对于像我这样追求行万里路读万卷书理想而言,当律师真的就是最好的职业。

    口若悬河聊了差不多一个小时,两位检察官丝毫没有厌倦的感觉,在他们意犹未尽时收起话题。也许那是他们的涵养,也许确实是我讲的很动人。反正,我把自己都说感动了!

    想当刑事律师,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律师应该做什么

    转行之后,我想成为什么样的刑辩律师

    ?

    编者按:本文系一名前检察官转行做律师后的心路历程,征得作者同意后,发布出来和大家分享。感谢作者授权发布,祝未来一切顺利!


    作者:金琳,笔名王木木,清华大学刑法学硕士,前检察官,现从事律师行业。




    写给人生转折口的自己


    我最喜欢的一段话是《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的篇首语,一直以来也是我的座右铭。


    “这么多年,我一直在学习一件事情,就是不回头。只为自己没有做过的事情后悔,不为自己做过的事情后悔。人生每一步行来,都需要付出代价,我得到了想要的一些,失去了不想失去的一些。可这世上的芸芸众生,谁又不是这样呢?“

    ——桐华


    转行之后,有悲有喜,曾委屈地趴在床上大哭,也曾得意地给长辈朋友打电话报喜。虽然,工作的内容并没有发生质的变化,依旧以研究刑事案件为核心,但是角色的转换却让我时不时有五味杂陈的感悟。离开检察官的岗位是我人生中的大转折,几度想要动笔写下这段经历,却屡屡放弃。起先是苦于某些束缚,不敢表达;现在是苦于思绪混乱,表达不能。


    这次的疫情给每个人、每个家庭都蒙上了一层厚重的阴影,困惑、焦虑使得我一度关闭了朋友圈。但也正是借助这个特殊时期,我得以停下奔忙的脚步,直面生活和工作中的种种矛盾,认真思考和规划自己的未来。


    无论何时,我都会怀念作为检察官的自己


    刚开始在律所工作的时候,比起接待客户、与其他团队合作,我更愿意窝在宿舍做阅卷笔录、写法律意见。因为当时的我真的很怕被介绍给陌生人,头上贴着“前检察官“的标签总有种心痛的感觉。虽然,这样的标签会让我比普通的律师助理获得更多的尊重和机遇,但是,也让我愧疚于自己未能坚守自己喜爱的刑检岗位。


    “业务立身“是我回想自己的检察生涯给自己的总结。这必须要感谢带我入行的老师和前辈,给予我太多的指导和帮助。也因为被偏爱、受庇护,我可以专注于案件本身,不考虑背后的人情和复杂的背景干扰,有时间和空间去学习和钻研,敢于发表和坚持观点。得到了许多的荣誉,也较为顺利地成为院里最年轻的员额检察官。离开体制,并不是因为自己遭遇了什么不公的待遇或者不平的事情,只是有太多不足为外人道的个人原因。在我辞职的时候,曾经抱怨或者愤愤不平的人,我已能够一笑而过,不想纠缠,但想要感谢的同事竟然手脚并用都数不过来。有拿我当女儿看待的师父,有对我盲目偏爱的长辈领导,有一起加班、一起玩笑的同事战友,有我最为单纯快乐的年少时光。


    正是因为这些经历,让我在最艰难的时候也有底气提醒自己,努力的目标就是不刻意委屈自己,不违心逢迎他人。


    没有完美的工作,只是离目标更近


    说一千道一万,辞职的原因只有五个字“选择的自由”。体制内的工作难有自由可言,毕竟稳定的背后就是种种束缚。然而,体制外的世界并非妙不可言。


    体制内过着五加二、白加黑的工作周期,体制外的朝九晚五也从来都只是摆设。体制内抱怨对案件没有决定权,体制外作为律师助理连案件都不是自己的,更谈何决定权。体制内为了升迁勾心斗角,体制外的社会却更复杂。可是,工作从来都不完美,工作只是我们为理想奋斗的路径。


    我希望自己能够经济独立,可以三十而立成为家庭的脊梁;我希望自己能够对看不惯的事情勇敢说不,可以为了信念逆流而上;我希望自己能够有一技防身,工作和生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所有的这些希望,体制之外的工作更容易实现,于是我辞职了。仅此而已。


    辞职之后,刑辩律师成为我能够胜任的工作中转行成本最小的职业。但是,想要成为怎样的刑辩律师却是我思索很久的问题。


    失去了权力的外衣,才明白权利的珍贵


    因为以往的经历,我习惯性地认为,有司法机关的层层把关和监督,冤假错案出现的概率并不高。再加上我本身专业是刑法学,对程序法研究的并不多,所以在转行做律师的最初阶段,我并不重视程序性辩护,排斥将诉讼程序上的漏洞作为辩护的核心,更反感用舆论向司法机关施压。


    可是,诉讼中位置的转换,渐渐让我明白一句话“权力意味着不倾听”。


    辞职的第一个月,我就在打电话联系阅卷的时候,被西安中院案管接电话的工作人员以一口地方味很重的脏话给骂了。是的,就是被骂了,其中有很难听的脏话。对方骂完啪地一声挂断电话,连骂回去的时间都没留给我,让我也异常憋屈。这让我不得不在之后每次跟法院、检察院打电话的时候,都随时提高警觉——如有被骂我一定还口。然而,之后的每一次想要开怼和还口的时候,都不能张口,因为我至今还是实习律师、律师助理,既没有上庭发言的机会,甚至被审判人员认为没有和他对话的资格。


    在辞职的半年中,我习惯了跟司法机关沟通时的电话难打、面难见、话难听,眼看着认罪认罚如何被司法实践玩坏,见证了即使是法定的权利辩护律师也要拼命争取,当事人才能享有。慢慢地,我甚至将遇到态度很好、愿意沟通的法官、检察官作为了一种幸运。可是,往往这种幸运同时带来的就是,他们觉得你讲的很有道理,但是他们也做不得主的无奈。


    小恶者,危害更甚


    现在,如果有司法工作者对我解释说他们也是弱势群体,希望律师、当事人也配合之类的话,我就会想到这句话——“罪恶的实施者中并不一定只有恶魔,还会有白痴和笨蛋”。


    一直以来,我们都说庭审实质化是司法公正性的集中体现,但是,随着认罪认罚成为考评指标,随着扫黑除恶成为地方政绩的重要表现,一些闹剧不停上演。代表国家出庭支持公诉的检察官会斥责律师发言过长、没有人性,让他身体吃不消、耽误了他吃饭、休息。涉黑案件排位靠后的被告人听到公诉人说要撤销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哭着说自己是黑社会组织成员,坚决不同意辩护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法官提醒辩护律师不要忘记自己是本地律师。开庭前一周,法院要求所有的辩护人提交书面的辩护意见以保证三天内庭审结束,不能耽误庭审的进度。法官说自己也不想审理,可是检察院非要起诉;检察院说自己做不得主,公安非要移送;公安说这是扫黑办定的调,自己只是个跑腿的,检察院和法院说了算。


    每个人都在讲述着自己如何不易,如何加班加点、任劳任怨,甚至认为自己是在为了普通百姓的岁月静好而负重前行。所以,在一些敏感的案件和事件中,自己为形势所逼作出的“小恶”,都是可以被理解的。然而,可曾想过,考评上的数字是否与百姓的幸福具有等价性?负重前行究竟是源于正义的要求还是源于上位的政令?亦或者是单纯迷恋这种负重给自己带来的虚幻的成就感?


    这世上并没有那么多力挽狂澜的英雄,却从来不缺为小恶之人。这不,古人常告诫,“勿以恶小而为之”,恰恰是因为恶行很小,每个人都很容易越过良心的门槛,最终合力酿成大恶,骆驼也能被稻草压死。作为司法工作人员,如果尚不能以一己之力让被告人罚当其罪,那么不给被告人的冤屈多压一根稻草可还好?


    做一名专业而勇敢的刑辩律师


    作为“前检察官”的我,依旧会保持着善念,想要在诉讼之中、庭审之上通过有理有据地发表辩护意见、紧扣案件重点问题来为当事人发声。


    而站在辩护人的立场,我也渐渐认同甚至敬佩一些辩护人拼尽全力地发声,只为撬动司法机关固执的预判。其实,并不是所有人都具有这种勇气,也不是所有人都具备这种能力。


    要做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首先是要够专业。“专业”二字并非仅指刑法和刑诉法的知识储备,还包括了对特定领域规则及潜规则的深入了解和分析,更包括了对案件进程的预测和对诉讼中各种意想不到危机的处理。


    同时,从检察官过渡为一名刑辩律师,更多需要强化的是沟通、表达和说服司法工作人员的能力。法官的天平天然倾向于公诉人,作为检察官只要对案件本身有基本的把控即可;然而,律师身处体制之外,想要试图去改变法官本以倾斜的立场,单靠专业是远远不够的。所以,从被说服者转换成说服者的过程中,我需要掌握更多的方法,做更多的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将自己的观点传达出去。


    在从事律师行业后,我还发现,在当下的特殊背景之下,想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除却专业技能和说服能力之外,更需要的品质其实是勇敢。“勇敢”不仅仅意味着敢于发表对案件本身的辩护意见,还包括敢于揭露违法现象,敢于思索和披露个案背后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更包括了敢于提出如何构建制度而能够使得司法更为阳光,以实现真正的公平正义。


    一个人不管角色如何变化,对正义的渴望却不会改变。我依旧喜爱办案,所以会更加专注于案件问题的研究,知识体系也需要被不断扩展和细化,总归要学的东西还很多,只能更加勤奋,“以匠人之心、琢时光之影”。同时,也需要不断提醒自己适时跳出办案本身,关注外部世界,不求成为盖世英雄,但也能回馈社会以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温暖。


    我依旧是我,只是不再依靠种种庇护,让自己全方位武装的我;只是想要独立自主,能够自由选择的我。

    从记者到成为一名刑事律师,她用了7年时间

    “我们在不同的阶段会面临不同的选择。对我而言,进入一个新阶段一定是一个从一到二,从二到三的过程,我不会允许自己一直在原地踏步,一直是一。”

    —— 甘肃芙林所 金芙蓉



    “我”和“我”的倔强

    金芙蓉律师是一个骨子里有一股“拧劲儿”的人,这股“拧劲儿”常常驱使她有梦就去追。

    在小学的时候,金芙蓉律师就在写作方面展现出了潜质,她好奇心强、观察力敏锐、文采出众,这为她进入记者行业奠定基础。小时候的她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后要当一名记者。

    她大学进修的专业是电视编导,当时全甘肃省学习这个专业只有三人,她是唯一一个女生。在她满心以为可以进入媒体行业一展才华的时候,时局弄人。1990年毕业,她被分配到了当地的一个自来水厂的净化车间。每天的工作就是每隔两个小时去黄河边上取一次水样。

    自来水厂简单、重复性工作让一心想做记者的她特别崩溃、受挫,甚至有一种被“流放”的感觉。

    迷茫中,大学的老师告诉她“是金子在哪里都会闪光”。

    于是她开始思考自己的状态。当时自来水厂的领导也特别理解她,专门购置了设备,成立企业内部的电视台。于是她一个人办起了一个电视台,脚本、摄像、主持人、剪辑全部自己完成。

    不服输精神开始发挥它的作用,内心有目标的人是不会轻易认输的,她认准了做记者这条路。

    这个期间,她曾去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子栏目东方之子“北漂”一年多,最终因为户口不可能进京的问题而放弃,她也考上过甘肃人民广播电台直播节目的主持人,一步步向梦想靠近。

    1997年,甘肃省第一份都市报创办,她再次报考,终于正式成为一名记者。

    现在已经50岁的金芙蓉律师在回忆这段往事的时候说“我觉得要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不是环境能够决定的,实际上是你自己才能决定的。”



    强者出芙蓉

    金芙蓉律师是一个不服输的人,只要她认准的事情,她就要去做,哪怕别人跟她说不行,她也要去看看到底是在哪一步不行。无论什么事情,到了她手上,她就要对这个事情负责。她不会允许从自己这里出去的作品是个残次品。靠着这种态度,她很快成为了报社的骨干,并成为了新闻中心的负责人。

    在做记者的时候,她时刻保持自己的敏锐力、洞察力,要观察到比别人更深刻的内容。也正是做记者期间的两个刑事案件,给她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

    第一个案件是某偏远山村的灭门惨案。一个重组家庭的男主人,受够了家庭内部重重纠纷。加上生活的艰辛,这个男主人对生活充满了绝望。某个寒夜,他先后把亲生儿子、妻子、继子、父母杀死。之后,他一把火烧了房子,割腕自杀。

    当记者金芙蓉见到这个男主人时,他已经被送进了医院。见到这个“杀人恶魔”前,她想象这个亲手杀害亲人的人一定罪大恶极;但在见到这个男主人后,她在这个中年男子绝望空洞的眼神中,发现了一丝求生的光亮。

    除了报道这个案件本身,她开始思考,农村家庭纠纷的救济渠道,农民心理疾患如何疏通等问题。没有人愿意对自己至亲的人下毒手,如果在他绝望之前,有人拉他一把,也许这个惨案不会发生。

    另外一个刑事案件是一个敲头惨案。一个农民工辛苦几年,存下了几万元钱,但是瞬间被当地卖假彩票的人骗光了。绝望的他用剩下的钱买了一把榔头,在黎明时分走在路人身后,趁路人不注意就敲他们的头然后实施抢劫。他大概敲了五、六个人的头,实际上抢的钱只有两千多块钱。

    接到这个案件线索,记者去了这个农民工的老家,发现他家徒四壁,家里只有70多岁的两位老人以及一个正在上小学的孩子。记者金芙蓉根据这个案件,写了《敲头案引发的思考》,呼吁社会关注的农民工维权。当农民工发现了权利被损害的时候,她认为需有人去引导他们寻求正常的救济渠道,而不是走极端的道路。

    那位农民工被判了死刑,采访中他说:“这个事情不应该干,但是我已经做了,我这个人虽然坏,但是我的器官是好的,能不能把我的器官捐献给需要用的人。”

    这两个案件,没有直接影响她成为律师,但是却让她看到了另一种挑战在等待着她。记者的任务是发现问题,但是对于解决问题,她发现自己无能为力。

    但正是这种发现、挖掘、思考经历对她再一次转变角色影响深远。



    一到二,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

    “记者和律师的不同就在于,记者要去发现一个新闻事件或人物背后隐藏的社会问题。律师,你就要实实在在帮助他解决问题。”

    在她看来,记者是人生的第一步台阶,律师是她人生的第二步台阶。

    “记者面对社会的黑暗面只能是揭露,引发关注,然后让其他力量来推动事情的进展。律师不一样,律师通过个案,帮助了一个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这个道理是她后来领悟出来的,她考司法考试只是出于一个赌约。

    当时,有人跟她说,司法考试是天下第一考,是全中国最难的考试。金芙蓉律师一听,颇不服气,便跟人打赌一定要试试。当时的她已经40岁了,直到43岁的时候,她终于考过了。“别人说司法考试难,我不信,一试吧发现真挺难。但是我还是不会放弃,哈哈哈。”

    代理的第一个案件就让她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成就感。

    这个案子中,她作为一个在工地上被摔成二级伤残的农民工的代理人。她用自己学到的知识,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到了90多万的赔偿金。直到今天,曾经带她的师父仍把这个案子当作经典案例,讲给后来的徒弟们听。

    也是这个案子,让她重新审视律师这个职业。作为记者,她能够很敏锐的去发现问题,但无力解决它。律师的身份让她克服了这种无力感,她发现自己可以真切的去做一些事情了。于是,她从新闻中心负责人的位置上辞职,在律师行业从头做起,从人生的第一阶段往第二阶段跨越。

    “我其实很喜欢开庭,作为代理人或是辩护人坐在法庭上,法官一敲法槌,我就觉得这个地方就是我的舞台,这种感觉就是很喜欢很喜欢。”

    对于自己在第一阶段的20年,金芙蓉律师认为,世界上没有一条路是白走的,引领她前进的是她的内心,并非外界的标尺。

    记者的经历为她积累了宝贵的经验,发现问题的敏锐力、与人沟通的能力、出众的写作能力,这些能力为她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奠定了别人没有的基础。



    从二到三,挑战刑事辩护

    “民事案件的处理实际上是一个矛盾纠纷解决的过程,这里面的有些东西是可以让步的。但是刑事案件不行,这是一个非黑即白的东西,这恰恰又和我的性格特符合。对于刑辩律师而言,我们辩护的不是案件,而是别人的人生。”

    在一个抢劫案子中,当事人一审被判了15年,二审发回重审后是金芙蓉律师代理的,法院改判了五年。这种成就感或许是最吸引刑事律师的地方。

    “人生就像一列火车,在前行的路上会碰到上车的人、下车的人。有时候因为你个人的一些微小的力量,也许会帮助到别人,这种力量可能只是一点星光,但是也温暖了世界。”

    对于刑事辩护,她已经确定为自己专业化的执业方向。她说来到庭立方,不仅学到了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也感受到了庭立方“有情怀、有温度、有力量”。也正是这种情怀、温度、力量,让每一个有理想的刑辩律师遇见了更好的自己,也成为更强大的自己!

    “你说,如果每一个刑辩律师都是一点星光,世界是不是就被照亮了?”


    今天的内容先分享到这儿了,关于本篇【想当刑事律师,刑事案件到了检察院律师应该做什么】,是否是您想找的法律常识呢?想要了解更多法律知识,敬请关注本网站,您的关注是给小编最大的鼓励。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刑事案件 拆迁人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