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3 18:08:0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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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海军收到来自检察院的告知书 一侦办警察涉嫌刑讯逼供被审查起诉
本报讯(记者 张夕)20年前,河北唐山迁西县新集村两名儿童失踪。随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廖海军被警方逮捕并羁押4105天。2018年8月,廖海军被法院宣判无罪。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廖海军处获悉,案件的一名办案人员张宝祥因涉嫌刑讯逼供被移送审查起诉。此前,廖海军曾针对包括张宝祥在内的办案人员递交追责控告书。
廖海军曾递交追责控告书
2018年9月10日,廖海军曾向河北省唐山市监察委员会递交了刑事冤错案件司法工作人员追责控告书,控告包括原迁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宝祥在内的办案人员,涉嫌故意伤害罪。
廖海军称,据迁西县医院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五五医院的病历显示,父亲廖友被办案人员控制后第二天即被送到医院抢救,诊断出“创伤中毒性休克、广泛软组织损伤、代谢性酸中毒、急性肾功能衰竭”,按照上述医疗诊断,廖友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廖海军认为,案件侦查人员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其不仅有被害人廖友、廖海军、黄玉秀关于刑讯逼供人员、地点、手段的陈述,可以相互印证,而且有廖友的伤情、医院的病历、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的核查结论佐证,应追究侦查人员的刑事责任。
如今的廖海军已建立家庭,有一个三周岁的女儿。在工作之余,廖海军基本上将时间花在陪伴妻女上。
重建家庭的廖海军虽然平淡而幸福,但一直不忘已故的父母,坚持追责。目前,除了唐山中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外,还有一笔申请未获答复。因认为父亲廖友的案件中有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问题,廖海军针对公安机关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请求迁西县公安局赔偿295万元,但迁西县公安局尚未作出赔偿决定。
律师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
8月29日早上,廖海军接到邮局的一封挂号信,是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称案件的办案人员张宝祥(原迁西县刑警队大队长)因涉嫌刑讯逼供,已由唐山市路北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收到这个告知书在我的意料之内,说明案件进展往前走了一步。”廖海军称,这是对已故父亲的一种慰藉。
29日下午,廖海军的代理律师王飞告诉北青报记者,审查起诉阶段解决的是,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的问题。如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下一步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王飞称,目前检察院尚未作出起诉的决定,但根据该案件本身的事实和证据,王飞认为,案件是符合起诉条件的。
4月22日下午,现年38岁的廖海军收到唐山中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依据该决定书,廖海军将获得国家赔偿340万余元,其中精神损害抚慰金约占人身自由赔偿金的53%。此前,廖海军曾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警方逮捕,被羁押4105天。而对于这笔国家赔偿金,廖海军称自己不算太满意但接受这笔国家赔偿。其代理律师建议,在考虑国家赔偿时,也应该将当事人在多年伸冤过程中花费的金额纳入赔偿范围。目前,除了唐山中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外,还有一笔公安机关的赔偿申请未获答复。4月23日上午,廖海军语气平静地告诉北青报记者,目前已有妻女,他打算用这笔国家赔偿金买房、买门面,给妻女一个稳定的生活,同时治好妻子的病。
廖海军被羁押4105天后获340万国家赔偿
4月22日,廖海军在前往唐山中院的路上,心情有些复杂。下午三点左右,廖海军拿到唐山中院的国家赔偿决定书。
据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廖海军于1999年1月26日被迁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8日被逮捕,2010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审,共羁押4105天。此次申请国家赔偿,除廖海军故意杀人案外,还涉及到其父母包庇案。因其父母均已去世,廖海军作为继承人,依法申请国家赔偿。其中母亲黄玉秀共被羁押1827天,父亲廖友在刑满释放前已被羁押1866天。
决定书显示,河北唐山中院对廖案作出国家赔偿决定,廖海军一家三口依法获得国家赔偿共计约340万元。其中,廖海军因被错误羁押4105天,决定赔偿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1789817.7元;廖海军之父廖友因被错误羁押1867天,获得赔偿814029.58元;廖海军之母黄玉秀因被错误羁押1826天,获得赔偿796153.24元。
而对于这340万国家赔偿金,廖海军坦承,自己不太满意,但选择接受。“这给我带来的伤痛很重,是一辈子的伤痛,永远抹不平。正义没有缺席,但它来得很迟,改变了我的整个家庭。”廖海军说。
打算用国家赔偿金给妻女一个稳定生活
4月23日上午,星期二,平时极少请假的廖海军特意跟老板请假,带女儿去医院看病。这几日,廖海军两岁多的女儿患上皮炎,手上长泡,令他心疼不已。对廖海军来说,女儿的意义非同一般,她象征着新的生活与期望,同时,女儿的存在对廖海军来说也是一种慰藉。
廖海军回忆,2016年5月16日,他的女儿出生。那一天对于他的家人来说意义非凡。正是那天,廖海军刚看到女儿被抱出产房不久,便收到唐山中院的消息,称十天后会重审开庭审理他的案件。
2018年8月9日,重审再次开庭,法院宣告廖海军及其父母无罪。但那时,廖海军的母亲黄玉秀已因病去世二十多天。出庭后,廖海军擦拭干净父亲、母亲的遗像,对着遗像叩拜,告诉他们一家三口终于被宣判无罪。
这一天,廖海军一家三口等了很久。“我们一家子就三口人,我父亲是2010年去世的,母亲在宣判无罪前刚去世没多久,他们没等到无罪判决那一天。”
出狱后的这些年里,廖海军白天做服务生、在洗衣房打工。晚上经常难以入睡,需要借着酒劲才能睡着。现在,廖海军在秦皇岛工作,有了妻子,成为父亲,廖海军感到自己的责任很大。但因为工作一直不稳定,他也感到有很大压力。每次回家,廖海军一看到女儿天真的笑脸,就暂时忘掉了一切烦恼。
如今的廖海军,口中谈起的几乎全是妻女,鲜有自己。他打算用国家赔偿金买一间房和门面,给妻女一个稳定的生活。“现在住的房子是租的,买一个门面无论是租出去还是自己开店,都会有一个稳定的收入。我还想给妻子看好她的病,她有腰间盘突出,压迫到神经了。”
同时,廖海军表示仍不放弃追责,但他称,首要是把家中的生活过好。
代理律师:建议伸冤花费也纳入赔偿范围
2019年4月22日,距离被捕20年后, 38岁的廖海军终于拿到国家赔偿决定书,获赔340万余元。百万赔偿背后,是廖海军因被指涉嫌杀害同村两名女童失去的4105天自由,以及其父母因涉嫌包庇被羁押的1800多天。对于这一结果,其代理律师王飞表示,和预期相比还是有些低,主要在于精神赔偿金比例较低,未考虑到当事人为伸冤花费的费用等。
王飞律师说,在自己代理过的几个冤案中,都呈现出和廖海军案相似的共性。“所有的特点就是纠错的动力不足,所以才会出现2009年最高院就指令再审,结果到了2018年,9年之后才等来一个宣判。”
因此他建议,在考虑国家赔偿时,也应该将当事人在多年伸冤过程中花费的金额纳入赔偿范围。“我们一直在推动将冤案的申冤费用纳入赔偿。我认为这是国家过错给一个原案当事人造成的最直接的经济损失。那么这个直接的经济损失,完全应该纳入国家赔偿的范围。但是目前据我了解,还没有哪一个冤案的国家赔偿会考虑这部分费用。”
精神损害金赔偿占总金额53%
廖海军案国家赔偿决定书显示,廖海军本人获赔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168857.7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20960元;其父廖友获赔人身自由赔偿金531609.5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282420元;其母黄玉秀获赔人身自由赔偿金519935.24元,精神损害抚慰金796153.24元。因廖友、黄玉秀均已去世,上述款项将统一支付给继承人廖海军,总计340万余元。
对于这一结果,廖海军母亲案的代理律师王飞表示,相比预期还是较低。“首先就是精神损害这一块,只占到人身自由赔偿金的53%。但其实之前我们也跟法院交流了很多次,很多同类案例的这一比重都已经超过了65%,甚至像刘忠林案,可以达到75%。从这个角度来说,这次法院认定的53%,我认为不足以来来弥补廖海军一家人精神受到的伤害。”此外他还提到,在人身自由赔偿金部分,按照平均工资来计算可能也不太合理。“一个职工上下班,他每天只工作8小时,但是坐牢不一样,坐牢一天24小时都在囚禁的状态,所以我们认为人身自由赔偿金应该按照这种正常工作日工资标准的三倍来计算,遗憾的是法院最后没有支持。”
公安机关赔偿决定尚未作出
王飞律师介绍,他是从2018年介入该案再审期间的代理。“我接触的比较晚,是在2018年才加入该案律师团队,具体来说就是在黄玉秀去世以后。在此之前,这个案子这么多年一直是李长青律师在主要推动。案件再审开庭后法院迟迟没有宣判,以至于最后黄玉秀去世前也没有收到自己的判决书。所以李长青律师就考虑说需要加大律师团队的力量,就邀请了我和金宏伟律师。”
他透露,目前关于廖海军案,除了唐山中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外,还有一笔申请未获答复。“这个案子当中,因为廖友,即廖海军父亲的案子中还交织着当年被办案机关刑讯逼供的问题,所以后来还针对公安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他介绍,2018年11月,迁西县公安局曾针对该申请作出“1999年1月25日,本机关工作人员刑讯逼供造成廖友身体伤害的事实不成立”的决定。但经过复议,唐山市公安局已于今年3月撤销该“不予赔偿”决定书,并责令迁西县公安局依法重新作出决定。“目前为此,新的决定还没有收到。”
(北青报记者 孔令晗 张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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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海军收到来自检察院的告知书 一侦办警察涉嫌刑讯逼供被审查起诉
本报讯(记者 张夕)20年前,河北唐山迁西县新集村两名儿童失踪。随后,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廖海军被警方逮捕并羁押4105天。2018年8月,廖海军被法院宣判无罪。昨天,北京青年报记者从廖海军处获悉,案件的一名办案人员张宝祥因涉嫌刑讯逼供被移送审查起诉。此前,廖海军曾针对包括张宝祥在内的办案人员递交追责控告书。
廖海军曾递交追责控告书
2018年9月10日,廖海军曾向河北省唐山市监察委员会递交了刑事冤错案件司法工作人员追责控告书,控告包括原迁西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张宝祥在内的办案人员,涉嫌故意伤害罪。
廖海军称,据迁西县医院及中国人民解放军二五五医院的病历显示,父亲廖友被办案人员控制后第二天即被送到医院抢救,诊断出“创伤中毒性休克、广泛软组织损伤、代谢性酸中毒、急性肾功能衰竭”,按照上述医疗诊断,廖友的损伤程度构成重伤。
廖海军认为,案件侦查人员存在严重的刑讯逼供行为,其不仅有被害人廖友、廖海军、黄玉秀关于刑讯逼供人员、地点、手段的陈述,可以相互印证,而且有廖友的伤情、医院的病历、唐山市人民检察院的核查结论佐证,应追究侦查人员的刑事责任。
如今的廖海军已建立家庭,有一个三周岁的女儿。在工作之余,廖海军基本上将时间花在陪伴妻女上。
重建家庭的廖海军虽然平淡而幸福,但一直不忘已故的父母,坚持追责。目前,除了唐山中院作出的国家赔偿决定书外,还有一笔申请未获答复。因认为父亲廖友的案件中有办案人员刑讯逼供的问题,廖海军针对公安机关提出了国家赔偿申请,请求迁西县公安局赔偿295万元,但迁西县公安局尚未作出赔偿决定。
律师认为案件符合起诉条件
8月29日早上,廖海军接到邮局的一封挂号信,是唐山市冀东地区人民检察院的被害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称案件的办案人员张宝祥(原迁西县刑警队大队长)因涉嫌刑讯逼供,已由唐山市路北区监察委员会移送审查起诉。“收到这个告知书在我的意料之内,说明案件进展往前走了一步。”廖海军称,这是对已故父亲的一种慰藉。
29日下午,廖海军的代理律师王飞告诉北青报记者,审查起诉阶段解决的是,是否向法院提起公诉的问题。如经检察机关审查,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起诉条件,下一步就会向法院提起公诉。王飞称,目前检察院尚未作出起诉的决定,但根据该案件本身的事实和证据,王飞认为,案件是符合起诉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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