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26 17:30:00来源:法律常识
刑事诉讼法里的拘押是公安部门、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子,在侦察环节中,碰到法定的紧急状况时,对现行犯或是重大嫌疑分子而采取的临时性夺走其人身自由权的强制性方式。
逮捕就是指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和法院针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依规强制性其归案接纳审讯的一种强制性方法,是中国刑事诉讼法强制执行措施体系里较轻的一种。刑拘,就是指公安部门、检察院在侦察环节中,紧急情况下,依规临时性夺走一些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人的人身自由权的一种强制执行措施。
不难看出二者的差别:
一是取决于刑拘和逮捕的决策行政机关有所不同。刑拘只有由公安机关和检察院做出决定,并由公安机关实行。但对逮捕而言,公安部门、人民检察、法院都有权利确定并执行。
二是刑拘和逮捕的时间不同。一次逮捕的时间也不能超过12小时。而刑事案件拘留的期限为10日,突发情况能延长至14日,针对多次作案、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还能延长至3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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