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刑事案件2018年(北京房山刑事案件2018年结果)

时间:2023-05-02 00:17:12来源:法律常识

北京房山刑事案件2018年(北京房山刑事案件2018年结果)

近年来,因情感纠纷而引发的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刑事案件时有发生,是什么样的深仇大恨才会用如此极端暴力手段把人杀害?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近日公布了一起故意杀人案,男子曾某某因怀疑女友不忠,持刀杀人造成其重伤。如今,潜逃十余年后的曾某某终于落网被判刑。

△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被告人曾某某与被害人邓某某系男女朋友,2009年6月,曾某某怀疑其女朋友邓某某对他不忠,心生怨恨。某天深夜,曾某某趁邓某某熟睡之际,持刀扎向邓某某面部、腹部等多处致其重伤,随后邻居报警,曾某某逃跑。曾某某在异地隐姓埋名,以拾荒为生,潜逃十余年。

此案中,曾某某已涉嫌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论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任何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予以立案追究。

2022年7月,曾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房山区人民检察院于2022年11月以曾某某故意杀人罪向房山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曾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现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示,本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本是感情纠纷,但因曾某某无法正确处理生活中的矛盾,一时冲动气愤导致了不可挽回的悲剧。一份感情的经营实属不易,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遇到婚姻家庭、感情纠纷矛盾要寻求正确合法的途径化解矛盾,切勿因爱生恨,积怨在心,若触碰法律红线,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检察官提示

本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之间本是感情纠纷,但因曾某某无法正确处理生活中的矛盾,一时冲动气愤导致了不可挽回的悲剧。

一份感情的经营实属不易,要树立正确的恋爱观、婚姻观,遇到婚姻家庭、感情纠纷矛盾要寻求正确合法的途径化解矛盾,切勿因爱生恨,积怨在心,若触碰法律红线,终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潇湘晨报综合房山检察

新闻线索爆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晨视频”客户端,进入“晨意帮忙”专题;或拨打晨视频新闻热线0731-85571188。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找律师可靠吗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