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1-28 05:45:46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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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是促进社会公平、保证的重要力量之一。尊重律师、支持律师、保护律师,是反映一个与法治度的重要。
今年4月19日,近年来最具争议的“律师伪证罪”案例案于尘埃落定。
我师制度自从1979年恢复以来,至今已逾30年,律师行业逐步壮大,不仅从业人数迅速增加,而且律师事务所的数量和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律师辩护工作得到迅速发展,律师在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仍有不足。
“难”在处?
协会会于在2012年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我国每年审结的刑事案件中有大量案件没有辩护人的参与,律师参与辩护在每年审结的刑事案件中所占比率低于30%,甚至于有的地方辩护比率低于10%,被告人的辩护权没有得到分保障,刑事诉讼控辩极易失,有违建立刑事辩护制度的初衷。
相比民事诉讼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则扮演着一个比较尴尬的角色,要承受公众的误解以及刑法306条涉嫌伪证罪的风险责任。目前,正在审议的刑法案九(草案)的“扰乱法庭秩序罪”也将成为律师实务中的又一把达摩斯之剑。
安徽省明光市龙法官在实践中总结出,律师执业权利难以保障主要集中在会见权难以落实、阅卷难、调取证难等三题。
尽管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律师在侦阶可以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但侦往往利用强大的职权为律师会见设置种种障碍,比如不论案件是否涉及秘密,会见都要经过侦批准或变相批准;对一般案件多以涉及秘密为由拒绝会见;不及时安排会见;拖会见时间、限制会见的谈话内容等,并且多数情侦人员在场。
龙说,一些检察提起公诉时移交给的卷宗中,只有证据目录,没有原始证据或复印件,律师阅与案件有关的资料,往往受到检察的种种限制。
据介绍,刑事诉讼法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他人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请、收集,调取证据或者请通知证人出庭作证。从刑事上看,律师有调取证权,但事实上这种调取证权很不完全。但是如果公检法不予配合,律师的调取证工作将非常困难。
近几年,不断有新闻媒体报道关于律师权的侵害行为,打击、迫害辩护律师,干扰、阻挠辩护律师履行职责;公开将辩护律师驱逐法庭;非法绑架、拘禁辩护律师,侮辱陷害、诽谤辩护律师;甚至抄家、殴打辩护律师等侵害律师人身权、人格权的恶性事件时有曝光。
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事件发生后,往往得不到及时处理。这种状,直接导致了我师人格得不到尊重,其中以刑事诉讼中的辩护律师权利保障状令人堪忧。
龙撰文认为,无论是辩护律师自身权利的保障,还是诉讼权利保障,都与辩护律师履行其辩护职责不相适应,严重削弱了辩护律师的作用,阻碍了律师制度的健全和发展。因此,切实提高辩护律师的社会地位,强化其作用,加快法治建设进,就应该分地赋予保障辩护律师的权利。
律界反应
针对刑法案(九)草案36条的修改,北京市区律协认为,草案文意过于宽泛,难以掌握和遵循,全国不必将立法权让渡与进行二次立法,应予以拿掉。“若拿掉确有困难,应对该条进行全部列举式规制,同时还要赋个期间。”
区律协还对草案36条提出建议,应暂缓增补扰乱法庭秩序罪的适用,如果必要增补,建议增加对律师执业保护的但书条款(法律条的一种特定句式,是对前文所作规定的转折、例外、限制、补或附加条件的文字):“但律师在履行或辩护职责的除外。”
除了律协上书全国请求修改刑九案,部分有维权远见的律师也在为自己的权保护奔走相告。
由北师事务所牵头的律师执业权保障建议书已经得到了130余位工作者、法学专家和律师从业者的积极响应。建议书倡议律师加强自我权保护、提权意识、与侵害律师执业权的行为做斗争。
学者声音
针对律师权保障,中学刑事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崇义教授说,律师是的,是审判中心主义改革的主体,应享有、得到尊重,法律要给予平等地保护。
北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三教授不赞同当前案草案对刑法308条、309条的修改,认为没有必要在扰乱法庭秩序罪中将侮辱、诽谤行为犯罪化。
“因为惩罚方式是有阶梯的,除了刑罚之外,还有行政、经民事等惩治手,只有在这些手无能为力时才能考虑启用最为严的刑罚,这也是刑法谦抑性的基本要求。对于法庭中的侮辱、诽谤等行为未达到需要启用刑法的度。事实上,当前中国社会投入的刑罚量已经非常大,在某种度上,需开展非犯罪化运动。”三说。
北学法学院教授良也认为,增加的两规定,其目的性比较明确:主要是对当期庭审中律师闹庭的行为进行规,甚至作犯罪处理。
“律师可以做哪些行为,不可以做哪些行为,会变成不是律作出规定,而是由诉讼的另一方参与人规定了。这实际上是把立法权授予了最高法和最高检,是一种立法权的放弃。”良说。
7月12日,在律师事务所主办的“与律师使命”论坛上,、中、暄三位法学泰斗畅谈了律师的权保障。
认为,当前负有维稳和维权两大使命。在维稳方面,律师应为社会规则的制定做献,主要表现为参与立法;在维权方面,律师有保护公利的责任,主要表现为监序运行。
在具体谈到律师使命时,强调,律师本身的职责就是维护权利、维护规则,“作为律师对于权力制约,更有自己的发,有责任对于序运行进行监,大胆提出自己的意见”。
“但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也要看到有一些律师表达自己的意见比较尖锐,人身安全就受到了威胁,这一点需要引起我们的注意。”说。
中教授在演讲中,就“如对待律师,是反映一个法治度的重要”进行了探讨,他吁尊重律师、支持律师、保护律师。
为什么要尊重律师?中给出的答案是:律师是促进社会公平、保证的重要力量。“如果这个社会讲,讲法治,就得讲尊重律师。没师,很难讲这个社会有法治,有,有人权。走主、法治,就必要尊重律师,使律师真正在社会上有应有的地位。老也好,官员也好,特别是我们的领导要对律师有尊重的态度”。
暄认为,律师是法治的重要力量,是伸张公平、的重要力量,是公利的保护使者。“现在从公权力的角度来看律师,有一些不重视甚至歧视,甚至认为律师是异己力量,这个是完全错的。”
在暄看来,律师与法官、检察官有着建设法治的共同职业目标,只是职业分工不同。“对一个案件来说,各方面都不可缺少,从一般的哲学和逻辑来说,法官需要听律师的辩论。在刑事辩护方面,有人观念没有改观,律师遇到的困难很多。我对从事刑事辩护的律师非常敬重,也非常同情,觉得他们冲破了很多的困难,冲破了很多的藩篱,才能把案件拿下来。”
“律师自己要挺起胸膛,勇于,因为我们是法治的力量,法治离不开我们。”暄强调。
目前,珠海等地已经出台了律师执业保障条例,以法律法规的方式规了律师执业保护。
2014年12月23日,最高印发关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各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正在逐步展开,律师执业权的保障将逐步得到完善。
作者:,职务犯罪辩护律师,强律师事务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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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是指对认为不合起诉条件或没有必要起诉的,不提交进行审判、追究刑事责任的一种处理决定。不起诉有三种类型,分别为法定不起诉(又称绝对不起诉)、证据不足不起诉(又称存疑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又称相对不起诉)。
对于不起诉案件的研究,可以为律师将辩护前置起到巨大帮助,在侦阶可以依据不起诉的理由建议侦对于类似的案件止侦或撤销案件,在审起诉阶可以建议不起诉,在审判阶既可以作为面对法庭辩护的依据,也可以在撤回起诉后作为作出不起诉决定的参考。
为此,笔者通过案件信息公开网,对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不起诉决定书进行检索。检索结果共显示40份不起诉决定书,本律师对其进行整理、归纳,其中法定不起诉决定书2份,证据不足不起诉决定书10份,酌定不起诉决定书28份,总结了11个有效的无罪辩点,以供参考。
目录
一、从法定不起诉案例归纳无罪辩点
无罪辩点一:没有利用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谋取利
无罪辩点二:没有犯罪事实
二、从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例归纳无罪辩点
无罪辩点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三、从酌定不起诉案例归纳无罪辩点
无罪辩点四:犯罪情节轻微
无罪辩点五:犯罪情节轻微 坦白 悔罪表现
无罪辩点六:犯罪情节轻微 坦白 积极退赃 认罪态度较好
无罪辩点七:犯罪情节轻微 坦白 认罪认罚 退赃
无罪辩点八:情节轻微 自首 退赃 认罪悔罪
无罪辩点九:情节轻微 自首 退赃 监委建议
无罪辩点十:犯罪未遂 自首 退赃 认罪认罚
无罪辩点十一:主动配合 主动交代未掌握犯罪事实 积极检举
四、总结
一、从法定不起诉案例归纳无罪辩点
适用法条: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七条一款 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无罪辩点一:没有利用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谋取利
1、检刑不诉(2018)8号,重庆市族土家族自治县,2018年04月04日
不起诉理由:王某某的行为未利用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该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没有犯罪事实,不构成犯罪。
本律师分析,由于王某某是在和其侄子聊天过中获得的信息,然后利用这个信息与他人一起做生意,并没有利用其侄子职务上的行为获得利,而是通过做生意获得的利。
无罪辩点二:没有犯罪事实
2、宛城检公诉刑不诉(2018)75号,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2018年06月01日
不起诉理由:叶某某没有犯罪事实
本律师分析,本案中,叶某某只是提供了一个银行账户用一收款,并没有参与犯罪行为。
二、从证据不足不起诉案例归纳无罪辩点
法律依据:中华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五条四款 对于二次补侦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无罪辩点三: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3、辽县检刑不诉〔2018〕2、3号,辽省辽阳县,2017年12月29日
不起诉理由:本案认定某某、某某利用与财政**王某某关系密切,利用王某某职务社会地位的影响力受贿10万元,但本案的证人王某某否认这一事实,其证实拨款是正常序,其没有利用自己的职位进行任帮助,但王某某在本案中的特殊身份其证言不足以定案。本案缺失财政局拨款审批序相关人员的证据---即拨款是正常序还是通过王某某特殊授意下拨发,需要拨款经手人证实及其他证据佐证。固现有证据不合起诉条件。
4、安检公刑不诉〔2019〕31号,江西省安义县,2019年10月31日
不起诉理由:虽有部分证据证实上述事实即某某的行为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但认定其构成犯罪的证据不分,经两次退回补调,仍未补到新的证据,不合起诉条件
5、雷检公诉刑不诉(2018)1号,贵州省雷山县,2018年01月05日
6、城检公诉刑不诉(2018)34号,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城中区,2018年04月28日
7、柘检公诉刑不诉(2018)9号,河南省柘城县,2018年06月21日
8、检刑不诉〔2016〕4号,西壮族自治区北县,2016/2/18
9、仪检诉刑不诉〔2017〕13号,江省仪征市,2017年12月04日
10、鱼检公刑不诉〔2017〕3号,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区,2017年05月11日
11、梧检刑不诉〔2018〕5号,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洲区,2018年04月28日
三、从酌定不起诉案例归纳无罪辩点
适用法条: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七条二款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刑法三十七条 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但是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予以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或者由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处分。
无罪辩点四:犯罪情节轻微
12、郴北检公诉刑不诉(2015)48号,湖南省郴州市区,2015年12月10日
13、灌检诉刑不诉〔2015〕4号,江省连云港市灌云县,2015年10月22日
14、安市汉检公诉刑不诉〔2016〕15、16号,陕西省安市汉滨区,2016年05月03日
无罪辩点五:犯罪情节轻微 坦白 悔罪表现
15、宜检公诉刑不诉〔2018〕2号,湖北省宜城市,2018年01月09日
不起诉理由:犯罪情节轻微,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16、明检刑不诉〔2020〕1号,安徽省明光市,2020年03月10日
17、恩市检诉刑不诉〔2018〕106号,湖北省恩市,2018年9月7日
无罪辩点六:犯罪情节轻微 坦白 积极退赃 认罪态度较好
18、清城检诉刑不诉(2015)16号,东省清远市清城区,2015年11月12日
不起诉理由:犯罪情节轻微,具有坦白情节,犯罪数额为三万元,有积极退赃表现,认罪态度较好
19、湘慈检诉刑不诉(2016)38号,湖南省慈利县,2016年11月03日
20、银金检刑不诉(2018)6号,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区,2018年03月29日
21、二检刑检刑不诉(2018)41号,林省春市二道区,2018年08月09日
22、渝北检刑不诉(2017)279号,重庆市渝北区,2016年05月23日
23、鼓检公诉刑不诉(2018)109号,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2018年10月25日
24,修检公诉刑不诉〔2015〕3号,河南省修武县,2015年07月03日
25、泰检诉刑不诉〔2018〕1号,江省泰州市,2017年12月27日
26藤检刑不诉〔2017〕15号,西壮族自治区藤县,2017年06月23日
无罪辩点七:犯罪情节轻微 坦白 认罪认罚 退赃
27、江检诉刑不诉(2020)5号,东省江门市江区,2020年01月15日
不起诉理由:因某某犯罪以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六十七条三款之规定,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如实供述涉嫌的犯罪事实,对指控的犯罪没有异议,接受刑事处罚,根据中华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十五条之规定,可以从宽处理;其退缴全部赃款,可酌情从轻处罚。
28、通检刑二刑不诉〔2020〕16号,湖北省通山县,2020年05月19日
无罪辩点八:情节轻微 自首 退赃 认罪悔罪
29、溧检诉刑不诉(2019)15号 ,江省溧阳市,2019年04月04日
不起诉理由: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认罪悔罪、退出赃款情节,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30、淅检公诉刑不诉(2019)5号,河南省淅川县,2019年01月18日
31、开检公诉刑不诉(2017)29号,湖南省沙市开福区,2017年07月20日
32、五检公诉刑不诉(2020)1号,四川省乐山市五通桥区,2020年01月06日
33、检刑不诉〔2018〕17号,湖北省大市,2018年03月20日
34、溧检诉刑不诉〔2018〕1号,江省南京市溧水区,2018年01月10日
无罪辩点九:情节轻微 自首 退赃 监委建议
35、龙检公诉刑不诉[2019]16号,江西省龙南县2019年10月14日
某某经龙南县局传唤到案,后被有受贿等行为并被移送龙南县监察委员会,在未受到调谈话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六十七条一款规定,系自首,并已退赃;2019年8月1日,龙南县监察委员会出具函(龙监函[2019]1号),认为“根据省、市监委意见,某某作为王某某一案相关人员,其涉案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根据中华共和国监察法四十五条之规定,建议对某某作不起诉处理或将某某一案退回我委移交都县监委作政务处分处理。”依据中华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一百七十七条二款的规定,并经赣州市批准,决定对某某不起诉。
无罪辩点十:犯罪未遂 自首 退赃 认罪认罚
36、前检公诉刑不诉(2020)8号,四川省安市前锋区,2020年01月20日
某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二十三条之规定,是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某某主动到监委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退赃,认罪认罚,根据中华共和国刑法三十七条的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
无罪辩点十一:主动配合 主动交代未掌握犯罪事实 积极检举
37、怀检刑不诉(2019)3号,安徽省县,2019年02月01日
付某甲到案后积极主动配合调,认罪态度较好,且主动交代了检察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并积极检举,为另重大案件的侦破提供了帮助,可以免除刑罚。
四、总结
1、根据解释,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的定罪量刑适用标准参照关于受贿罪的规定执行,定罪标准是3万元以上,而部分酌定不起诉的案例中,有些金额不足3万元的,应当属于法定不起诉。
2、酌定不起诉案例中金额最高是币180.56万元,有自首和全额退赃情节;金额最低是币1万元,同样有自首和全额退赃情节;大部分的案例都在币20万元以下。
3、除了依据刑法三十七条之外,有检察适用刑法三百八十三条三款的规定的规定免除刑罚,即“犯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一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二、三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实务中可以作为借鉴。
4、有监委依据中华共和国监察法四十五条之规定出具了
(以上是律师对案件的研究分享,对刑事辩护提供有帮助,欢迎大同行提出批评与建议)
作者: 律师
编辑: 助理
3月29日,明光市综合业务部、三检察部、五检察部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检律座谈会,会议突出律师互联网阅卷“一次也不用跑”检察主题实践。会议邀请了明光市局领导和律师代表参加,共同围绕新时期如更好地加强检律互动,更好地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进行了深入探讨。
座谈会上,院副检察昕从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意义,我院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方面的和实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努力作了交流发言。
会上,五检察部放针对保障律师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12309检察服务中心相关职能进行了阐述和解读。三检察部飞虎针对驻所律师值班制度作了交流发言,征求了市局领导和各位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并且表示将积极参加公检法司联席会议,将驻所值班制度落到实处。
综合业务部负责人钱小介绍了明光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开展情,播放律师互联网阅卷视频并进行了现场讲解与指导,律师代表们纷纷,并就地将该视频和12309律师阅卷功能操作手册材料转发至明光市律师微信群,此方便快捷的措受到律师的一致好评。
市局领导和与会律师代表对明光检察工作分肯定。认为检律座谈会给律师们送了一份“大礼”,今后律师通过互联网阅卷,省时省力、方便快捷。同时,我院进一步加强与律师主管部门以及律师的沟通联系,将邀请检察工作人员参加律师培训会,现场指导律师互联网阅卷工作。
昕副检察在认真听取局领导和律师代表的意见建议后表示,下一步将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后努力加以解决。同时,期待进一步深入合作,切实有效地推动检律协作常态化,努力构建新检律协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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