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10 20:02:10来源:法律常识
在我国刑诉法里的所管,就是指公安部门、人民法院和法院等按照法律法规立案受理刑事案及其法院系统中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职责分工规章制度。
在我国刑诉法里的所管,分成立案侦查所管和审判管辖两类。
立案侦查所管,又被称为职责所管或单位所管,就是指法院、检察院和公安部门分别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职责范围,其实就是各专业行政机关中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范畴里的权限划分。
在审查起诉能够申请取保候审,只需嫌疑人满足条件就能准许。《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文规定,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被告,能够取保侯审:(一)很有可能判处管制、拘留或是单独可用附加刑的;(二)很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之上酷刑,采用取保侯审不至于产生社会危险性的;(三)身患严重的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期或者正在喂奶自身新生儿的女性,采用取保侯审不至于产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子并未受理,必须采用取保候审的。
刑事案件侦察由公安机关开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检察院对其诉讼活动推行行政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开展的非法拘禁罪、逼供、非法搜查等侵害公民权利、危害公正司法的犯罪,需要由检察院立案调查。针对公安部门管辖国家行政机关工作员滥用职权执行的巨大犯罪案,必须由检察院直接受理时,经省级以上检察院确定,需要由检察院立案调查。刑事自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以上就是刑事案件侦查行政机关地域管辖的相关内容,针对刑事案件解决要选择适合的方式,特别是要了解一下有关的处理原则,也可以根据案件来确定侦察工作中的开端。对于此事大家如果也有不清楚的,建议还是咨询一下法律知识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