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能全面保障嫌疑人、被告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法规,假如嫌疑人、被告被羁押,除他本人有权利提交申请外,其法定代表、直系亲属也有权利向公安机关、检察院和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规定司法部门对犯罪嫌疑人、被告变动关押的强制执行措施,改成取保侯审。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其法定代表、直系亲属还可以在刑事诉讼法的所有一个阶段明确提出取保侯审申请办理。哪一个行政机关确定拘押或是准许、决定逮捕,就应该向哪一个行政机关明确提出。在向司法部门明确提出取保侯审申请前,应提供状况,表明嫌疑人、被告合适取保候审的条件及原因。那样,有利于司法部门在决定或是再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被告采用取保侯审对策时,按照其各个方面的状况综合性评定,做出决定。自然,法律法规授予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其法定代表、直系亲属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力,并不等于申请办理一经明确提出,司法部门就必须要允许其取保侯审。是不是允许取保侯审理应由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法院依据案子实际情况做出决定。
对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其法定代表、直系亲属明确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办理,司法部门理应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应。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以及其法定代表、直系亲属申请取保候审,确定原关押强制执行措施的行政机关必须在7日内做出是不是赞同的回应。允许取保候审的,依规办理取保候审办理手续;不愿意取保候审的,理应告之申请者,并说明不同意的原因。司法部门理应严格执行这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