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16:16:11来源:法律常识
生活中,我们经历不公平、不公正的事情太多太多,有些人从一开始就认命,默默承受,而有些人选择抗议,通过法律的方法和途径解决问题,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就是我们俗称的打官司,那么真正法律意义上的打官司是什么呢?打官司最重要的又是什么内容?
大部分人对打官司的认知,都停留在去法院起诉,法官主持公道的基础上。其实,打官司的前提是需要立上案,只有立上案了,才能到法官那里进行辩驳。虽然现在对立案审核都是形式审核。但如果证据不充分、程序不合法、主体不适格等,即便被审核通过,很多时候也会被依法驳回。那么,此时确凿的证据就显得非常必要了,证明主体适格最重要的就是证据充分,这也就有了打官司其实就是打证据一说了。
不论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必须要有充足的证据。尤其是刑事诉讼,对证据的要求尤其严格。证据是认定事实的根据,也是整个案件的关键所在,更是整个案件的精髓所在,不论哪种案件,我们都需要在证据这方面慎重对待。下面,笔者作为多年的刑辩律师,主要以刑事辩护为例,来浅谈一下证据的重要性和关键性,作为辩护律师应该怎样处理证据?
遇到一个新的刑事案件,就需要对证据做个梳理,对于当事人委托的辩护律师来讲,就要区分哪些对当事人有利、哪些对当事人不利、哪些是有用证据、哪些是无用证据等等,除了需要正确区分,用心甄别,更要把握好递交证据的时间和关键的节点。
比如,犯罪嫌疑人不在案发现场的证据、犯罪嫌疑人没有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证据、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证据,等等,这些都属于有利于当事人的证据,我们需要第一时间提交到办案机关。如果这些证据不能第一时间提交,或无法收集到,我们可以申请有关机关调取证据、鉴别、鉴定证据等等。如果是线索证据,我们也需要及时递交或向有关机关提供,这些线索极有可能会提前结束刑事诉讼程序,甚至当事人可以无罪释放。但如果涉及到事实认定或者定性的证据,我们需要谨慎对待。尤其是审查和递交证据,非常考验辩护律师的综合能力。
另外,递交证据,需要递交原件还是复印件?一般情况下,笔者建议递交复印件,若有需要递交原件的,可以要求办案机关及时出具收取资料的回执。如果当事人家属有自己递交证据的意愿,辩护律师可以帮助出具一些书面建议,辅助陈述证据目的和证明内容。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不但影响事实的认定,还影响定罪量刑,如果我们无法判断这个证据是否对当事人有利的话,这种情况,我们索性不提交。以免适得其反。
所以,作为刑辩律师,不但要熟练掌握法律,更要把握案情的发展脉络,及时收集、提交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并把握时间节点和关键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