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16:27:26来源:法律常识
二十七年坚守信念 一身正气抒写无悔
王立言,女,甘肃甘谷县人,1967年1月出生,1996年1月入党,大学学历,1987年7月参加工作,现为白银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该同志在27年的刑事检察中,始终以一个共产党员的标准,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在充满凛然正气的检察战线上,在充满对抗与较量的公诉席上,用秉公执法谱写着正义,用无悔青春照耀着检徽,努力成为一名惩恶扬善、匡扶正义的新时期女检察官。她先后承办了多起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起诉案件300余件,所办案件无错诉、漏诉,起诉准确率达到100%。曾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全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甘肃省“十佳检察官”、感动甘肃“2013十大陇人骄子”、全国检察机关“先进个人”、甘肃省“陇原先锋岗”等荣誉称号。
忠于使命扬正义
“我是一名人民检察官,必须忠实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经得起时间和人民群众的检验。”从走上公诉岗位那一天起,王立言就始终牢记着人民检察官承担的崇高使命。
作为业务骨干,她先后承办了被省法院确定为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十大案件之一的柴氏兄弟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案;省检察院指定管辖的韩某某等11人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案;韩某某受贿贪污案;原莫高集团董事长王某某受贿案;原宕昌县委书记王某某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等一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在办理引起全省关注的满某某等人盗窃95辆机动车一案时,面对该案60余册的卷宗材料,她认真审查,制作了长达9万字的审查报告,并通过对证据的把关,对同案被告人帮助销卖车辆的事实追诉遗漏罪名,对掩饰隐瞒被盗车辆的被告人依法进行了追诉。在两天的庭审过程中,面对十几名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意见,她沉着应对、有理有据的答辩,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被告人满某某等人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无私无畏、勇办大案是检察官的天职,不管犯罪分子权力多大、关系多广,只要自身正、自身硬、自身净,就用不着害怕。”在办理一桩案件时,有人扬言要出5万元“摆平”,王立言听闻后很气愤:“想用5万元买法律,那是对法律、对正义的亵渎。”27年来,她始终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与家人约定,不许打听工作上的事,不许接受别人不正当的礼物和吃请。
检徽在胸展风采
“她有一种坚定执著的性格,凡事都追求尽善尽美。”同事们这样评价王立言。在公诉部门9000多个日子里,许多人都离开了这个岗位,而王立言却始终坚守着。日积月累中,她练就了从容不迫的风范、严谨雄辩的口才、机敏应变的能力。
2009年,王立言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件时,被告人聘请了兰州市有名的律师为其辩护,领导和同志们都替她捏着一把汗。但她镇定自如,认真审查案件材料,不疏漏任何一个细枝未节;详细讯问,从被告人口供中进一步核清事实;仔细对照法律条文,力求指控准确有力。但庭审中还是发生了意外:被告人翻供,其辩护律师又申请了新的证人出庭作证。该证人不仅在侦查、起诉阶段从未涉及,而且还当庭举证被告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而不是故意杀人。辩护律师也据此竭力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情况,王立言凭着对案件事实的准确掌握和丰富的出庭经验,很快便找出了抗辩新证言的突破口,进而对证人环环相扣进行发问,使其漏洞百出,不能自圆其说。同时,又以确凿的证据对辩护律师进行了有力地反击,全面、充分阐述了自己的公诉意见。最终,被告人不得不低头认罪。她以自己精彩的辩论赢得了旁听席上热烈的掌声,辩护律师也向她竖起了大拇指。
严谨细致是王立言最鲜明的工作风格。在她的眼中,没有大案、要案和小案之分,唯有“责任”二字。无论办理任何性质的案件,她总要对事实、证据进行认真细致的甄别、梳理、分析,核实“可疑点”,排除“矛盾点”,力求形成完整的证据链,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诉得出、立得住、判得了”。在办理韩某等人受贿、行贿、介绍贿赂一案时,由于部分犯罪嫌疑人原系公检法部门工作人员,在是否谋取利益的情节上互相推诿和否认。王立言在反复审查案卷的基础上,讯问了嫌疑人,并结合该案具体情节,认为各嫌疑人是行贿人为了达到谋取不正当利益而找到办案人和对案件有影响的人,双方对请托事项心领神会,属于典型的权钱交易,构成受贿罪。庭审中面对十几名辩护人和被告人的辩护意见,王立言有理有据地予以辩驳,有力地指控犯罪,从法学理论、专业知识等方面将被告人的辩解逐个击破。
柔情细雨润无声
“检察工作是法律工作,但也是做人的工作,必须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彻在各个环节中。”王立言将女性的柔情细致融入到法律的睿智正义和职业的理性之中。
针对青少年犯罪低龄化、团伙化、暴力化倾向越来越突出的问题,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时,她始终以女性特有的“细心、爱心、公心”,主动与家长、学校、所辖公安派出所等方面联系,了解情况,分析犯罪原因,深挖犯罪根源,共同做好教育感化工作。
2011年6月的一天,贺某和两个朋友(3人均不满18周岁),因酒后在旱冰场与他人发生冲突,情急之下持刀将对方捅成重伤。案发后贺某等3人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景泰县法院对3名被告人均判处缓刑,而景泰县检察院以对贺某量刑畸轻,不应当适用缓刑为由提出抗诉。王立言认真看完案卷后,带着助手来到景泰县贺某的家中核实有关情况。简朴的农家院里堆满了玉米,贺某的母亲带着贺某和弟弟、妹妹在干活。当问起贺某的父亲时,贺某告诉她,父亲几年前出了一次车祸,此后一直卧床,丧失了劳动能力。“我错了,我认罪,我好好赚钱给他们赔偿,阿姨,请你给我一次机会吧,家里的弟弟、妹妹还小,还要靠我呢。”看着眼中闪动着内疚与懊悔的贺某,王立言的心里沉甸甸的,这个和自己儿子同龄的男孩正值人生的花季,本该受到父母的呵护,接受良好的教育,可他却因为贫寒的家境而过早地进入社会,离开了正常的成长轨迹。她努力梳理着自己的思绪,试图在法与情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鉴于贺某具有投案自首情节,被害人存在一定过错,且贺某主观恶性不大,真诚悔罪,她向检委会提出不支持抗诉的建议,获得了批准。就这样,一个失足的少年又重新找回了生活的信心。
克己奉公尽职守
在白银市检察院公诉处,作为业务骨干,王立言承担着全处80%的疑难复杂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为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很多时候,别人已经下班了,她还在审查案卷,常常工作至深夜。每每谈到此处,她总是愧疚地说:“我不是一个称职的母亲和妻子。”
2010年5月中旬,就在儿子高考前半个月,王立言突然接到通知,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的某县原县委书记王某某受贿及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涉案金额高达两千余万元,决定指派她作为该案公诉人提前介入该案。接到通知后,她将儿子的生活起居托付给了年迈的父母。面对亲友们的不解,她说:“儿子高考是我们家自己的事,不能因为家庭的事影响工作”。在兰州办案的一个多月里,她全身心地扑在工作上,没有回过一次家。高考前一晚她给儿子打了个电话,儿子说:“妈妈,我会认真应考的,真希望你能在我身边,和我一起见证高考,如果我明早睁开眼睛能看见您多好啊。”电话里传来儿子的哽咽声,王立言心里有说不出的难过,强忍泪水挂断了电话。面对嫌疑人她知道应该怎样用语言去较量,但面对儿子,她真的不知道该如何开口。高考是孩子人生的重大转折点,母亲本应陪伴在身边,哪怕中午回家给孩子做一顿热饭也好,可是连这最基本的要求她都无法做到……她希望儿子能够理解她的工作,理解什么是人生的价值,什么是责任。好在懂事的儿子没有埋怨她,也没有辜负她的期望,当年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一所重点大学。这对王立言来说,是一份最好的安慰。
漫漫人生路,悠悠检察情。正是通过一件件平凡的小事、一页页翻过的卷宗、一桩桩合格的铁案,王立言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诠释着当代检察官的崇高境界,谱写着一名女检察官的人生赞歌,实现着公正无私、维护正义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