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16:47:44来源:法律常识
一、招聘岗位
(一)法官助理12名
(二)行政人员2名
(三)警务辅助人员4名,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组织纪律性强,服从组织安排;
3. 身体健康,胜任拟聘用岗位的工作任务;
4. 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岗位条件
1.法官助理:
(1)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具有全日制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且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或具有法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以上学历学位及资格证书取得时间均应为2022年8月前)。具有5年以上法院系统相同岗位工作经历且任职期间表现优秀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2)本科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199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8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软件使用等办案办公必备技能,具有较强逻辑分析及法律思辨能力;具有PPT专业制作经验的同等情况下优先聘用。
(4)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配偶父母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官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人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法发〔2020〕13号文件)要求回避情况的,在报名时应主动申报,并作出回避承诺。
2.聘用制行政人员:
(1)行政人员(一类)1名:
①具有全日制法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时具有3年以上同类型岗位工作经历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③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及办公软件使用等办案办公必备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稿写作及协调办事能力;具有PPT专业制作经验的同等情况下优先聘用。
(2)行政人员(二类)1名:
①具有全日制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实务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证书;
②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时具有3年以上行政单位财务岗位经历或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可适当放宽至35周岁;
③熟练掌握计算机及财务办公软件使用等必备的办公技能,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文稿写作及协调办事能力;具有PPT专业制作经验的同等情况下优先聘用。
3.警务辅助人员:
(1)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公安学类、法学类、体育学类专业;
(2)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8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身高175厘米以上;
(4)达到以下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能标准:
①俯卧撑一分钟40个;
②10米×4往返跑11秒6;
③100米跑14秒9;
④1000米跑3分55秒;
⑤立定跳远2.37米;
⑥引体向上一次完成12个。
警校毕业生、复退转军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A证的报考人员同等情况下优先聘用。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3年2月25日9:00至3月5日17:00
(二)报名形式
通过本院官网(http://cdjnfy.chinacourt.gov.cn),将填写完毕的报名表(电子版)和报名所需提交的材料(扫描成PDF格式)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jnfyzzb@qq.com,压缩包以“考生姓名 手机号码”命名。
待网络资格初审后,后续笔试、体能测试、面试和体检等相关事项均采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关注个人邮箱,保持电话畅通,及时查阅相关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体检的视为主动放弃。
报名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1. 报名表(电子档);
2.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 学历、学位证书和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扫描件);
4. 具有法院系统相同岗位工作经历的提交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
5. 其他佐证材料(扫描件)。
考生所提供的材料须齐全、准确、真实、有效。凡一经发现提供虚假证明,伪造相关证件材料者,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即时取消聘用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四、考试安排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及面试。法官助理和行政人员参加笔试、面试环节两个环节;警务辅助人员参加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三个环节外,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分数折合时有小数点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为非竞争性,达到岗位条件要求的人民法院司法警察体能标准即视为合格,测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考生,按邮件通知要求参加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职位招聘名额与有效报考人数之比)。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本院统一调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职位,并及时公布。
1. 笔试时间、地点:暂定2023年3月11日(星期六),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 笔试形式及测试内容。
法官助理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案例分析等。
行政人员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材料分析等。
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采取书面闭卷方式,主要测试报考者的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材料分析等。
3. 笔试要求。
笔试时须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纸质件、黑色签字笔、2B铅笔(需填写机读卡)、橡皮擦等书写工具。
(二)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
警务辅助人员笔试结束后,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试者或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三)资格审查
法官助理和行政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发布资格审查公告。
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发布资格审查公告。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通过的,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中有未通过或自动放弃情形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包含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岗位适应度等相关内容,考查考生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场应变等方面能力水平。
面试工作结束后,本院将参考人员笔试和面试成绩按规定比例折合形成总成绩,及时予以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及组织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名额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由考生自行前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合格后,我院将联合相关单位组织考察。
(二)递补
资格复审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公示
拟招聘人员将在本院官网、本院微信公众号和本院官方微博等公示,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六、福利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管理。首次签订年限为1年,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
正式聘用后,相关待遇由基本工资、院龄工资、绩效奖金、等级工资等构成,年薪为8至11万/年,其中包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五险一金。
七、纪律与监督
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监督电话:028-87610831)
八、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不举办任何培训辅导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
咨询电话:028-87620271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图文来源: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