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19:44:31来源:法律常识
温州首例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案件宣判
通讯员 林明明
3月22日,苍南县公安局一体化办案中心速裁法庭开庭审理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被告人王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下午4时许,随着审判员敲响法槌,温州市第一起48小时速裁程序案件审结。
3月21日凌晨,王某在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醉酒驾驶机动车,被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当场查获。由于此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且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良好,适用48小时速裁程序。开庭10分钟后,速裁法庭作出判决,整个案件从传唤、调查取证、侦查终结、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提起公诉、审理判决,全流程只用了36小时,高效的速裁程序贏得当事人及其家属的交口称赞。
苍南县公安局预审大队有关负责人王一坚说,在刑事速裁过程中,速裁法庭全部按照法院刑庭的法庭配置标准,所有的法院审判系统,都介入刑事速裁法庭。通过这种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营造简单案件快办、犯罪嫌疑人得到从宽量刑的机会,同时还可以节约司法机关刑事诉讼资源。
苍南县人民法院审判员王玲栗表示,速裁程序与简易程序相比,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大大节省了法官的办案时间,让法官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大案、要案中去,进一步提高了刑事案件的审判质效,同时更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权益。
为进一步推动刑事案件繁简分流,苍南县公安局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关于刑事案件认罚认罪从宽制度和速裁程序的规定,因地制宜,在一体化办案中心设置刑事速成法庭,配备远程审判系统,现场视音频和法院专网相联。同时,公、检、法、司四家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检察官派驻公安局和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以及认罪认罚速裁程序实施细则,对于可能判处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认罪认罚并同意使用速裁程序的,最快可在48小时内在刑事速裁法庭实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