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0:08:10来源:法律常识
8月22日,永平县人民法院开了一次不一样的庭:一张饭桌,几个凳子,法官、律师、当事人围桌而坐,在宽松柔和的氛围下,法官调结了一起家事案件,双方当事人心平气和地解除了婚姻关系。
原告马某某与被告赵某某于1993年经人介绍相识,同年年底举行婚礼。婚后原告嫁到被告家,随被告一起生活。1996年3月,双方共同生育一女,现已成家。婚后由于家庭经济困难、夫妻感情不和,原告于2002年4月一人离家外出打工,原告自离家外出打工之后,至今没有回过被告家,也没有与被告进行过联系和见面,夫妻分居已有十五年之久。原告认为双方夫妻感情已经彻底破裂,故提出离婚诉讼。
被告赵某某因自小患有弱视,现已无法正常视物。法官了解到赵某某的特殊状况之后,决定到被告人家中开庭。因本案属于家事案件,承办法官将开庭地点选择在被告家的厨房里,没有悬挂国徽,也没有设置原告、被告及审判人员席位,而是一张小饭桌,几个小凳子,在这样平和的环境中消除双方对立情绪,打开心结,原告与被告自愿解除了婚姻关系。
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家事案件不能以官司胜败定输赢,更应注重社会关系的修复,体现司法的柔性关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家事案件数量持续攀升,永平法院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改革,更新家事审判的理念,有效化解矛盾,维护家庭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