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1:35:46来源:法律常识
颁奖词:笔耕砚田,临池不辍;慎思笃行,辩冤白谤。
刘良强,中级律师,执业于安徽昊华律师事务所,现为安徽惠民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公益律师,安徽胡瑾刑辩律师团队核心成员!执业以来,热心公益,勤于研究,专注刑辩。
专业领域为刑事辩护、刑事代理、刑事风险防控。
刘良强律师始终秉承“为蒙冤者辩护,为法律正名”的宗旨,坚持以“极致专业、适度勇敢”的执业理念去辩护每一起案件。从事律师职业以来,参与办理了大量的刑事案件,经办的多起案件被公安机关撤销案件、未移送审查起诉、检察院不起诉、法院减轻处罚。其所办理的多起刑事案件曾被人民日报、央视、新京报、界面新闻、上游新闻、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报道、转发过。
办案之余,刘良强律师发表学术论文多篇,自媒体撰文百余篇,在澎湃新闻、九派新闻、蓝海豚卡车之声等媒体发表多篇法律评论。
执业宣言:为人辩冤白谤,乃第一天理!
刘良强律师近期承办的刑事案件:
1、临湘鹦鹉案,为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李某辩护,庭审过程中,检察院撤回起诉,随后作出绝对不起诉决定;
2、武汉远成公司非法经营案,为公司员工张某辩护,该案历经三年,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检察院将案件退回公安,公安机关最终撤销案件;
3、温州肖某某涉嫌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微信)程序、工具案,原公诉机关建议量刑三年,并处罚金六万,后被提级管辖,由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4、叶某某强迫交易案,二审介入,一审判决四年,二审改判二年一个月,实报实销;
5、段某某敲诈勒索、非法拘禁案(恶势力犯罪集团),二审介入,一审判决六年六个月,二审改判三年,全案改判(上游新闻、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曾报道过此案);
6、秦某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二审介入,二审法院以审判组织组成不合法为由发回重审;
7、张某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未移送审查起诉;
8、王某某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一审介入,法院认定王某某不构成非法拘禁罪,构成敲诈勒索罪(未遂);
9、王某某强奸案,检察院指控强奸未遂,经过辩护,法院认定系强奸中止;
10、冯某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案,全案取保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