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0 22:11:49来源:法律常识
烟台时刻1月12日讯(记者 王向荣 贾楚航)在1月12日上午举行的烟台市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江敦斌在《法院工作报告》中指出,全市法院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审结一审刑事案件5760件,对群众深恶痛绝的涉黑涉恶犯罪、集资诈骗、毒品犯罪、贪腐犯罪等严惩不怠。
一年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6件268人,对93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刑罚,对167名被告人判处财产刑,没收财产1.5亿余元,罚金2045.9万元,审理了王某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严惩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犯罪,审结杀人、抢劫等暴力犯罪和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案件2115件,维护良好治安秩序。
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审结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306件,审理了涉案金额达2.8亿元的王某刚等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严惩毒品犯罪,审结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等案件291件,审理了涉毒200余公斤的周某等贩卖、运输毒品案,保障全省三年禁毒人民战争顺利推进。
严惩贪腐犯罪,审结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43件,保持打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落实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联合市司法局完善指派律师提供辩护、派驻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等机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理案件1270件。严格减刑、假释案件办理,批准1148件,不予批准5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