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25 07:46:09来源:法律常识
“对法律负责,对人民负责”,是他始终秉承的准则和誓言。面对棘手案件,他迎难而上,勇挑办案重担;面对黑恶势力,他敢于亮剑,守护一方平安;面对弱势群体,他满腔柔情,展现司法温度。他就是淄博中院刑事法官赵磊。
赵磊现为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先后被评为“山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山东省反洗钱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淄博市优秀政法干警”“淄博最美法官”,并荣立个人三等功、嘉奖等荣誉称号。
“敢挑最重的担子,敢啃最硬的骨头,勇当冲锋在前的排头兵”,这是同事们对赵磊的评价。在审判工作中,他主动承办疑难复杂案件,发现矛盾不上交,存在问题不迁就,遇到困难不回避,面对责任不推诿。
2018年8月31日,王某某等6人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被起诉到淄博中院,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第一起由中级法院一审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该案在当地有重大社会影响,人民群众高度关注,审判压力可想而知。
赵磊主动申请承办该起案件。“碰到这样的大案、要案,必须铆足劲冲上去,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加快办理速度,尽早给老百姓一个交代。”赵磊说。
他主动放弃周末休息,连续加班加点,阅卷、审查材料、提审被告人、听取律师意见、与公安、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沟通、做附带民事赔偿调解工作。在开庭前,组织召开庭前会议,确保法庭调查、辩论有的放矢,使举证、质证程序更加快捷、顺畅。同时,为高质量地开庭审理好该案,在吃透案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他与合议庭制定周密详实的庭审预案和提纲,做到庭审规范高效、合法有序、应对有方。
经过合议庭共同努力,该案仅用18个工作日即顺利审结,被害人亲属对判决结果十分满意并得到了相应赔偿,各被告人均服判不上诉,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为淄博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响了头炮。
“公堂一言定胜负,朱笔一落命攸关”,这是对刑事法官最贴切的评价。赵磊常说,“如果一百件案件只办错了一件,看起来是百分之一的误差,但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错误”。
2021年2月份,赵磊承办涉案95万余元的范某某诈骗上诉案件。经过提审上诉人、审阅上诉状、查阅案件卷宗后,赵磊发现该案在计算诈骗数额、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等定罪量刑方面存在诸多问题,范某某对一审判决意见很大,而多名被害人情绪激动,纷纷来访要求重判范某某。面对众多棘手问题和信访压力,赵磊耐心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解释,充分听取各方诉求,经过与公安、检察及一审法院座谈交流,指出该案多笔事实证据方面存在的问题,最终该案发回重审后由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改判为三年,被告人范某某服从判决,被害人也没有申请抗诉,取得良好办案效果。
赵磊认为,刑事案件无论大小,都有自己的特点,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不因案件大小而有轻重,不因亲疏远近而有偏私。
多年的司法实践练就赵磊过硬的业务素质,使他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他将成为“坐堂能办案、登台能讲课、伏案能撰文”的“三能法官”作为自己的标尺。在办案之余,他共撰写典型案例、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30余篇,还编写了数本普法手册,在“亲”“清”关系中帮助企业解难题,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佳声 通讯员 刘洋 刘增清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