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02:40:59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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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宿州四小向人保财险宿州公司投保了校(园)方责任保险。张某为宿州四小注册的在校小学生,上体育课时不慎磕伤牙齿。
安徽省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9)皖13民终2434号
本院认为,人保财险宿州公司未向一审、二审提供证据,且一审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宿州四小应承担张某损害的赔偿责任,并确认人保财险宿州公司应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范围。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老践说法:1.小学生在学校上体育课是意外受伤,赔偿责任依然是学校。学校需要对未成年人进行安全管理、预防受伤。小孩就是小孩,学校不能因为是小孩自己的原因受伤,不需要承担责任。学校的责任是存在的。
2. 当事人与学校之前的赔偿协议,并不一定会被法院认可。毕竟当事人的协议,只是双方约定,可以多赔也可以少赔。如果是法院的认定是要有依据的,最好是司法鉴定与提供证据证明。
3.牙齿需要各种的费用多少呢?种牙费用可赔偿。安徽永泰司鉴所司法鉴定意见,张某成年后拔除1十残留牙冠行种植牙进行修复,种植牙全瓷冠(包括手术费用)每颗8000元,全瓷牙冠使用周期为10年,全瓷牙冠每颗2500元,护理期15日、营养期30日。这些费用加一起可是不小的数目。
4.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四项费用这些用是需要提供证据的,没有证据得不到法院支持。
5.宿州四小与人保财险宿州公司所签订的保险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地表示,双方均应全面履行该合同确定的义务。故保险公司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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