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2:46:41来源:法律常识
新华网南京12月1日电(虞启忠 苏斯轩 周华)今年以来,苏州市司法局采取务实高效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律师工作会议及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文件精神,三项举措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首先,苏州司法局巩固完善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的会商协调机制,保障律师在辩护、代理中享有知情权、申请权、阅卷权以及庭审中质证权、辩论辩护权等执业权利;与苏州市公安、检察、法院联合出台《保障辩护律师依法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规范(试行)》;与市检察院联合出台《苏州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实施办法(试行)》文件;与市检察院研究出台保障律师刑事诉讼执业权利新措施,并以会议纪要形式下发,为律师提供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刻录光盘等服务;对改善律师执业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
其次苏州司法局还协调建立司法机关与律师交流平台。今年以来,分别与市法官协会和市检察协会共同构建了法官和律师、检察官和律师“阳光交流平台”,极大地促进了司法人员和律师平等相待、相互尊重、良性互动,并且通过与住建、税务、工商、民政等部门协作,推进保障律师在房屋土地权属、税务、工商登记、婚姻户籍登记以及金融财产资信等方面的调查取证权,努力为律师执业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依法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严肃查处假冒律师执业和非法从事法律服务的行为。重点对各地看守所周围非法法律服务情况开展专项整治,查处了一部分违规开展法律服务的律师,进行教育谈话,责令整改。对于部分存在超范围经营情况的法律咨询机构,向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通报情况,由相关部门进行了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