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19:00:31来源:法律常识
从1978到2018的40年时间,是中国社会经济蓬勃发展的40年,也是中国民主法治建设成就卓著的40年。本期推送,带大家走进中国法治建设的亲历者、西北政法大学1980级校友田文昌的故事,或许能让大家对这40年来祖国在民主法治方面的变化,有一个更为深刻的认识。
田文昌被称为“中国刑事辩护第一人”,他代理的许多案件都是改革开放过程中出现的典型案件,他对法治精神和律师职业道德的坚守,成为无数青年律师学习的榜样。
求学西法大 与法律结缘
1977年,尘封十年的高考考场再次为无数莘莘学子打开大门,而田文昌却因为严重的腰椎间盘突出,与这次难得的机会失之交臂,就在近乎绝望的时候,改革开放的春风出来了好消息:国内一些高等院校开始招收硕士研究生,并且规定可以以同等学历的条件报考,只要能考上,就可以破格录取为硕士研究生。
1980年,田文昌考上当时名声正盛的“五院四系”之一——西北政法学院(现西北政法大学),在刑法学专业攻读硕士研究生。
田文昌求学的3年,正是中国法学教育恢复建设的时期,法学研究及法律人才的培养刻不容缓,于是,田文昌1983年从西北政法学院毕业后,便来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
任教一段时间以后,田文昌苦于给学生讲课时案例太少,缺乏切身体会,于是他加入了中国政法大学下属的法大律所兼职代理案件,他毫无保留地把律师工作中的经验传授给学生,代理的4起案子接连开花结果,1995年,他成为全国由教授转做律师的第一个人。
律师到底该不该为坏人辩护?
上世纪90年代的中国,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发展洪流中也出现了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等问题,刑辩律师代理的案件越来越多,其中不乏大要案。1996年,我国对刑事诉讼法的修订,给刑事辩护提供了更广阔的空间。但是,那些给涉嫌经济犯罪被告人、涉嫌职务犯罪的落马高官提供辩护的刑辩律师,在无限风光之外,也面临着一个诘问:为什么要给“坏人”辩护?
这一诘问的标志性案件,当属2002年的刘涌涉黑案,田文昌正是被告人刘涌的辩护律师。当时,关于“田文昌该不该为黑老大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不是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争论,几乎蔓延了整个舆论场。面对舆论的质疑,田文昌回答:不这样做,我就不是一名合格的律师。
两年后,在律师法修订中,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被放在律师职责的第一位。
2013年12月4日,第十三个全国普法日,中央电视台201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揭晓,田文昌位列其中。颁奖台上,主持人撒贝宁问:您为之辩护的那些委托人里,是宣告无罪的多还是定罪量刑的多?田文昌回答,:“当然还是定罪量刑的多。”“也就是说经过您的辩护,需要受到法律惩罚、被定罪的还是占到多数?”“是的。”接着,撒贝宁抛出一个更尖锐的问题:“那是否意味着就像人们说的,你是在为坏人辩护?”
田文昌回答:“如果说公诉人诉一个就定一个有罪,那么法官就没有用了;如果说律师辩护一个就都是无罪的,那么公诉机关就没有用了,这是不可能的事情也是不正常的事情。我从来都认为,律师的辩护,是他维护委托人或被告人应该被维护的那部分合法权益,这是他的职责。一个无罪的人,通过律师的辩护,可以重获清白;一个罪轻的人,通过律师的辩护,可以免受重罪;而一个真正犯有重罪的人,经过律师的充分辩护之后,仍被处以重刑,也可以在程序正义中体现出法律的公正性。”
法治建设需要一代又一代人的努力
从1980年在西北政法学院初识法律至今,38年光阴匆匆而逝。在这38年的岁月里,田文昌不仅经历了个人的职业转型,他心中法治的种子也随着国家法治建设进程的推进而成熟。
如今,作为中华全国律协刑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田文昌将更多的时间放在了参与立法、建言司法体制改革和律师行业建设之中。他说:“作为一名律师,我希望能看到律师群体有一个高素质的职业形象展示在公众面前;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更希望尽自己的微薄之力,为国家的法治进步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在田文昌看来,中国的刑辩队伍里不乏佼佼者,但还需要更加正规化的严格训练,“中国律师尤其是刑辩律师的培训应是以一种完全进入状态的模拟法庭为基础展开的,从分析案件开始,到法庭调查、质证,在到整个辩论过程,每个人都会进入角色进入状态,这个效果会非常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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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春都在西北政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