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0:43:22来源:法律常识
记者 徐艳
43岁的胡凤霞是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工作以来,主办和参与审理案件1500余件,无一错案,受到社会各界和各方当事人广泛好评。
由于工作成绩突出,胡凤霞被评为“全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日照市优秀共产党员”“日照市十大杰出青年”,由于其负责的少年审判工作突出,其所在单位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被全国妇联表彰为“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所在的日照中院少年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所负责的“深化少年审判工作 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项目入选全省“政法为民办实事”优秀成果。
认真履职,勇于担当
主动承办刑事大要案
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犯罪高发,人民群众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权利保障、环境保护、惩治贪腐等的要求越来越高,对刑事审判法官提出了严峻考验。胡凤霞因政治素质高、办案能力强、业务全面,被选拔承办或参与审理了青岛市公安局原副局长姜集喜受贿案、汤敬涛等25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滕淑文集资诈骗案等多起大要案。
2018年,张守玉等19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起诉到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这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全省第一起中级法院一审的涉黑案件。因庭内工作任务繁重、审判力量不足,她和家人商量后,主动提前结束产假,承办了该起案件。该案卷宗96册,涉及19名被告人12个罪名56起犯罪事实,人数多、罪名多、证据多,案情非常复杂。辩护人庭前提出了非法证据排除、证人出庭、重新鉴定、申请公诉人回避等一系列程序性问题。这些问题不解决,庭审将无法顺利进行。
为了准确查明案件事实,正确适用法律,与合议庭成员加班加点,开启“五加二”“白加黑”工作模式,主持召开庭前会议四次十天,与律师沟通四十余人次,收集辩护意见近百条,发出补充调查函三份,收到补充证据上百份,制作审查报告十余万字。在吃透案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庭审历时5天,持续到最后一日的23时,圆满结束。庭审、判决以及后续涉案财物的处理均依法有序,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宽严相济,关爱少年
用行动传递司法温暖
2021年4月29日,日照全市两级法院挂牌成立少年法庭,胡凤霞被挑选担任中院少年法庭的负责人。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胡凤霞推动少年法庭秉承“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聚焦“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青少年犯罪”两条主线,抓牢家庭、学校、社会三个着力点,营造全方位立体保护的工作格局。
她推动健全未成年人审判机制,优化未成年人审判模式,积极打造专业法官、专业陪审员、专业辩护人“三支队伍”,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强化少审与家事审判融合,依托全市法院婚姻家庭护航中心,积极开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实事化维权服务,开展幸福婚姻课堂,推动构建情理法和谐的现代家庭关系。
她推动协调全市两级法院统一成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实施开展不同形式的个性化知识讲座、咨询服务,传播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识和方法,推动建立“一案一令”机制,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责令接受家庭教育令。她推动实施十年刑事案件涉案未成年人“暖心大回访”,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接妇联、民政等部门协助解决,让受害未成年人的母亲感觉“眼前有光了”。2022年,日照中院少年法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
作为一名刑事法官,手中握有生杀予夺及量刑轻重的权力,权力不可谓不大,责任不可谓不重。胡凤霞始终秉公执法,刚正不阿,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树立了新时期人民法官公正司法、清廉为民、一身正气、两袖清风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