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1 23:50:16来源:法律常识
交通肇事罪有三个量刑幅度: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今天我们细化第二个量刑幅度: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的,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每满10万元,增加三个月刑期。
2、负事故主要责任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每满10万元,增加三个月刑期。
3、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至四个月刑期。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每满10万元,增加三个月刑期。
二、死亡二人或者重伤五人的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每满10万元,增加二个月至四个月刑期。
2、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每满10万元,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
三、死亡六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死亡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重伤每增加一人,增加二个月至四个月刑期。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每满10万元,增加一个月刑期。
四、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60万以上的
1、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在四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10万元,增加二个月至四个月刑期。死亡一人,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2、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基础上每增加10万元,增加一个月至三个月刑期。死亡一人,增加九个月至一年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