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09:40:53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征迁安置工作需要,经县政府研究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征迁安置工作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人员经费专项保障、劳务机构登记派遣、征迁办管理使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录。
二、招聘岗位
拟招聘征迁安置数字管理平台信息录入员80名,其中男50名、女30名。
三、报名条件
1.雄县户籍或具有雄县居住证;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中共党员、预备党员或全职参与过征迁安置工作半年以上的,年龄放宽至38周岁及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5.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三年内能够正常工作;
7.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正在接受调查的、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以及其直系亲属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违纪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流程
1.公开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16日-3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报名地点:雄县建通劳务派遣公司(雄县山水太阳城一期物业楼);
报名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雄县居住证、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1份,近期小二寸红底或蓝底免冠照片5张;
报名所需考务费60元。
2.考试:
(1)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2)考试形式为计算机上机考试。上机采取封闭式考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计算机基本操作、办公软件应用操作;
(3)考试结束后,按成绩高低排序,择优录取。考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设定为60分,分数低于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末位成绩并列时,优先进入体检环节的资格顺序为:①全日制院校毕业学历层次高;②计算机相关专业毕业、有相关学历证明者。
3.体检:
按招聘人数与考试成绩1:1的比例分男女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4.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及直系亲属依规进行政审,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体检、考察考核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5.聘用:
经考试、体检、政审合格人员,试用期一个月。初聘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试用合格后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合同,合同期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另行协商续聘事宜。
五、待遇与管理
1.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比照本县同类人员标准;工作绩效和补助与2019年招录人员相同。
2.劳务派遣公司与县征迁安置办公室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由县征迁安置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按照工作需求,有计划、分阶段安排工作岗位。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县征迁安置办公室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具体负责,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实施。
2.因现正处于疫情期间,请报考人员务必全程佩戴口罩,做好防护措施。
联系电话:
0312-6150261 (报名处电话)
0312-5822201 (征迁办电话)
雄县征迁安置办公室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