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2:34:48来源:法律常识
利用PS伪造国内三甲医院印影,制作虚假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网上出售,每份收费80-120元。
2015年起,刘雪明利用PS技术伪造国内三甲医院的印影用于制作虚假体检报告后出售,2020年疫情还伪造多份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然而由于其未制作真实印章,仅采用虚拟技术,检察机关历经354天取证定罪,最终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对其提起公诉。2022年2月8日,法院判处刘雪明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
网店售卖“核酸阴性报告”
2021年1月,公安机关在网上巡查中发现一家淘宝店铺对外出售上海仁济医院、无锡第四人民医院、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等众多国内三甲医院的体检证明,同月,公安机关将该淘宝店铺经营者刘雪明刑事拘留。
刘雪明到案后,起先承认自己自2015年下半年起“使用网上随便找的、和正规医院出具相类似的体检报告素材模板”,凭空想象医院公章进行PS后贴到模板上,收费80~120元一份,截至案发已获利4万余元。
2月26日,公安机关向青浦区检察院提请审查逮捕。承办检察官在对数百份体检报告逐一核实后,发现其中还混杂着数份伪造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021年3月5日,检察机关以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对刘雪明批准逮捕。
印影非印章,罪名存疑?
出于对涉新冠疫情类案件的谨慎,该院在对刘雪明批准逮捕后就该案向上级院作了汇报,上级院提出疑问:刑法第280条规定的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中,只提到伪造印章,伪造印影是否与伪造实物印章同罪,要求青浦区检察院收集相关判例,佐证刘雪明犯罪事实。
而据公安机关查证,刘雪明未伪造过实物印章,全部是采用电脑技术伪造印影。检察官认为,印章的作用体现于公共信用的证明力上,实物印章实际上要加盖在一定物品上才能发挥其效用,随着时代发展,印章的呈现形式也不再局限于塑胶、木头等载体之上,以影像、字符形式存储、呈现于虚拟空间也同样可以发挥证明效用,同样可以对公共信用和市场秩序带来破坏,因此应当被法律所禁止。
检察官闫桐随即选取刘雪明所伪造的体检报告中三份具有典型性的,其印章分别为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某医院、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据此三份引导公安机关取证调查,对真伪性进行核实。
公安机关立即前往三地,调取医院体检专用章,与刘雪明所伪造体检报告相比对,并要求医院出具证明,证实这三枚印影确实与医院官方印章不符,均系伪造。
同时,检察官找到这三份体检报告的购买者,经沟通,了解到三名买家确实存在经刘雪明推销后,在其店铺内购买体检报告的事实,经核对确实为以上三份报告。
收集案例佐证事实
相关证人证物得到串联,刘雪明伪造医院印影的证据得到固定,此时已是2021年4月2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刘雪明的行为是否违反《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仍存有争议,检察机关在5月25日对刘雪明作出取保候审决定后持续收集判例,以期能佐证其犯罪事实。
检察官在随后的数月里收集全国范围内类似判例,在黑龙江、河南、安徽均找到使用PS技术伪造影印的已判决案例,但或多或少与刘雪明案例有些不同,出于审慎,检察官依然希望在上海市内找到具有同一性的判例。
在寻找判例的期间,检察官还选出另外11家全国范围内三甲医院的13份体检报告,其中包含了2份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通过与医院及买家数十个电话的核实,加固刘雪明伪造影印的事实。
检察官同时督促公安机关对购买并使用了以上伪造的核酸检测证明的买家进行逐一查证,避免可能存在的传播传染性疾病的风险。万幸的是购买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下家均无阳性体征,这令检察官松了一口气,但依然要求对其进行警示教育,告知其社会危害性。
与此同时,上海市范围内终于找到了相似案例:上海市某区企业内一犯罪嫌疑人伪造公司印章2枚、电子印影3枚,根据《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追究刑事责任。构成该罪需伪造三枚印章,因此这一案例证实了印影的效力与实物印章相同。
在将以上所有判例再次提交上级院后最终获得认可:实物印章与印影所达到的最终目的和实际作用并无实质区别,两者具有同一性应,给予相同的刑法评价。
装精神病脱罪未得逞
2021年12月27日,检察官终于以涉嫌伪造事业单位印章罪对刘雪明提起公诉,法院也拟定不日开庭,然而,在这个节骨眼上,此前一直认罪认罚的刘雪明却突然否认罪行。
原来刘雪明在被取保候审后回到山东老家生活,半年多以来他的侥幸心理不断滋生,法纪意识不断淡化,误以为自己能够逃脱法律的惩罚。因此当开庭通知书寄到他手中时,他立刻想到的便是想“办法”脱罪。
刘雪明想到了伪装精神病。他特地挑选了当地一家规模不大的精神病院要求其开具相关证明,精神病院处于专业角度要求对其按照流程进行鉴定。在进行一整套测试后,精神病院发现刘雪明有伪装迹象,对其精神情况评价为“心理状态重度异常,但未发现精神阳性症状,建议专业评估和干预,答题效度严重夸大,警惕故意或装病”。
刘雪明自以为已经获得精神病认可,来到上海市青浦区将以上证明拿给检察官,检察官询问其服药情况,但刘雪明表示“记不清病史和药名了”,这引起了检察官的怀疑,于是要求其前往医院诊疗。
医院诊疗后同样并未察觉其精神异常,只开具了辅助睡眠的劳拉西泮片,但刘雪明视该药物为“保命符”,扬言称:“这下你们不能抓我了。”为确保万无一失,检察官将以上药物带至以上医院进行咨询,获知该药物主要功能为“缓解焦虑障碍所导致的精神紧张症状,有助于帮助睡眠”,根本不是治疗精神疾病的功效性药物,检察官心中有数了。
2月8日开庭,检察官于庭上一一呈交查证的15份伪造印影的证据,包括2份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刘雪明当庭否认,并称自己患有严重精神疾病,不宜收监。检察官早已料到刘雪明会有此举,于庭上举证刘雪明所服药物的功效,刘雪明哑口无言。
2月8日,法院当庭判处刘雪明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检察官提醒,疫情防控关乎全局,切不可麻痹大意、抱有侥幸心理,伪造核酸检测报告、隐瞒行程不报都会严重影响疫情防控秩序,同时也是违法行为,切莫以身试法。
(文中涉案人均为化名)
来源: 上海政法综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