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2:50:13来源:法律常识
检察日报讯(记者刘呈军 通讯员陆德耀)“案件退回侦查机关或监察委后,可以告知我们吗?”
“可以。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案件质量,退侦、起诉等各个阶段我们都会提前通知代理律师,并及时交换意见,让各位的各项执业权利真正落实落地。”
近日,云南省龙陵县检察院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专项监督活动”座谈会,参会律师、法律工作者纷纷发言,该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对他们提出的问题一一回应。
此次专项监督活动邀请了该县司法局、部分律师事务所及法律服务中心代表参加,该院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一同座谈,重点对保障律师会见、通信、阅卷、调查取证等权利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在充分听取意见建议后,龙陵县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结合专项监督活动,督促办案部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继续开展自查自纠,并立行立改;充分运用好监督权,对不规范司法行为及时发出检察建议;与纪委监委、司法、公安、法院等部门加强沟通,形成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合力;对律师、法律工作者提出的建议及时梳理,提交检委会讨论,及时形成可行性措施,结合日常工作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