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3:18:04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盐城市司法局_基层动态】
年根岁底,阜宁县司法局把法律援助结案率作为工作重心,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查效能,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和结案率双提升,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的结案率,引起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对法律援助案件结案工作的重视,印发《关于催办法律援助案件结案的通知》,与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各承办律师(法律工作者)进行沟通协调,做到思想上统一、行动上迅速、质量上把关。
二是分类统计,摸清底数。根据案件受理登记台账和归档案卷,逐案进行核实排查,将民事、刑事案件进行分类统计,列出清单,制定结案任务表,明确结案时限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具体经办人。
三是掌握进度,查明原因。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走进各律所、法律服务所,对照清单,仔细询问承办人案件的进度,查明未结案的原因,全面掌握未结案的基本情况,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四是严格督查,定期通报。在年度通报任务数的基础上,每周专项通报各所结案进度情况,对工作力度不大,结案进度缓慢的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及办案人进行通报和约谈,明确提出结案率与各所的年度考核直接挂钩,切实推进办案进度。
来源:阜宁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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