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9:50:00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法治日报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7月15日晚通报,近日,网络上出现一段视频,在京承高速某路段,多辆涉嫌改装车辆相互追逐、频繁变道、超速行驶。视频显示,车辆最高时速达230多公里,一路险象环生。该视频在某网络平台一发布,便有网友向交管部门举报,同时也引起北京警方的高度关注。北京市公安交管局、顺义公安分局第一时间启动调查工作。目前,4名涉案驾驶人已被查获,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据悉,这段3分56秒的视频拍摄时间为2021年11月2日,地点为京承高速进京方向约38公里至29公里路段。经警方调查,当日上午,刘某等4人相约到怀柔聚餐,下午4人分别驾驶四辆小型轿车由怀柔返回,于15时许由京承高速怀柔西收费站进入高速。在返回途中,为寻求刺激,由刘某驾驶轿车高速领跑,其他驾驶车辆追赶。15时18分许,4人驾车相继从京承高速主收费站驶离。经讯问,4名驾驶人对上述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因涉嫌危险驾驶罪,顺义公安分局依法对驾驶人刘某(男、31岁)、梁某(男、30岁)、殷某(男、20岁)、杜某(男,29岁)刑事拘留。
北京市交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追逐竞驶是指机动车驾驶人出于竞技、追求刺激、斗气或者其他动机,在公路、城市道路或者其他道路上曲折穿行、快速追赶、竞相行驶的行为。追逐竞驶行为本身具有高度危险性,如果还实施了其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驾驶行为,会进一步提升该行为的危险程度。常见的情形包括驾驶改装、拼装的机动车,违规超车,严重超速行驶,违反交通信号以及实施其他违反道路安全通行规定的行为。足以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属于危险驾驶罪中“情节恶劣”情形,将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对此,交通安全专家、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鲁光泉在剖析追逐竞驶对社会交通危害时指出,追逐竞驶一般都伴有严重超速和频繁换道等行为,带来极高的事故风险。一是高速行驶中,驾驶人的敏锐视野范围变小,可能导致其不能准确感知周围环境的风险;二是驾驶人从发现危险到采取有效措施,需要足够的反应时间,速度增高会带来应对危险所需的距离增加,而在追逐竞驶中,车辆之间的距离相对较近,带来了非常高的事故风险;三是汽车的操控稳定性随着速度的增加变差,在高速下,操控车辆按照预期轨迹行驶的难度增加,车辆运动不确定性增加,也增加了车辆失控的风险;四是速度增加一倍,车辆的动能增加四倍,因此追逐竞驶导致严重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急剧增加;五是频繁换道,甚至是频繁的强行换道,对周围车辆的正常行驶造成了严重干扰,使得交通流的稳定性变差,也会导致周围车辆无法及时反应而导致事故发生。
北京市律师协会交通与运输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魏震胜在解读追逐竞驶入刑时指出,“追逐竞驶情节恶劣”属危险驾驶罪情形之一。这种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危及其他的车辆和道路的交通安全,使其他的人和车辆置于一种极度危险的状态。它不是一种过失行为,而是主观故意。从危害程度上看,追逐竞驶往往伴随着极其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这种交通违法行为有可能会导致车毁人亡,危及的不仅是他们自己,也对不特定的人和车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危害,是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
(原标题《4人京承高速飙车至时速230公里,北京警方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