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20:14:57来源:法律常识
鲁网枣庄11月11日讯(记者 杜伟)11日下午,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律师代理申诉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自6月1日起,枣庄中院按照省法院和市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实施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目前,该制度运行良好,效果明显,律师值班110人次,接待群众申诉咨询案件280件次,其中申诉人当场表示不再申诉的10件,代理申诉案件10件。
据了解,为加强学习研究,确保制度落实到位。枣庄中院党组专门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研究了中央政法委下发的《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省法院、省司法厅、省律协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暂行办法(试行)》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规程》等相关文件,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要求。多次联合司法局、律协、律所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了落实律师代理申诉制度的具体办法和措施,确保该项制度落实到位。
为方便群众咨询,设置律师值班室。市律协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的条件,确定首批2家律师事务所,30名具有较高业务能力的律师参与代理申诉工作,分别为他们颁发了“代理申诉值班律师事务所”标牌和“代理申诉值班律师证”,明确了值班律师的主要职责包括窗口接待、专业咨询、法律释明、化解息诉、提出意见建议、代理申诉。中院在诉讼服务大厅划定专门区域,设置了律师值班室,采用循环值班方式,每天安排2名律师值班。落实双值班制度,值班律所除安排律师在法院接受申诉代理外,在律所同步设立值班室,专门负责接待、咨询工作,并将申诉人基本信息、案件裁判情况、申诉事由、处理意见等情况登记在册,及时向法院反馈。
枣庄中院遵循律师执业规律,贯彻申诉代理自愿原则。在诉讼服务大厅该院设立了律师值班室导引牌,在值班室内张贴了《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流程》和《律师代理申诉工作须知》,摆放值班律所、律师的简介和宣传册,申诉人自愿咨询、自愿委托,与律所达成申诉代理协议的,双方协商确定代理费用,但不得采用风险代理方式。严禁给值班律师分配案件,严禁强制申诉人找值班律师代理,切实维护律师的第三方地位,为申诉人和律师建立信任创造条件。
进一步落实分类处理,推动涉诉信访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在接谈过程中,值班律师认为原判正确或虽有瑕疵但不足以改判的,认真释明法律,晓以利害,促使申诉人服判息诉或引导其寻求其他救济渠道;认为原审存在误判可能的,告知可以委托值班律所或其他律所代理申诉,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协助申诉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值班律师遇到申诉人较多或疑难复杂案件,不能当场解答时,可以引导申诉人到律所详细说明案情。对疑难复杂案件,由值班律所集体研究后审慎答复申诉人。
工作中,该院强化保障措施,确保代理申诉工作有序推进。加强业务支持,为值班律师提供必要的办公设施和生活便利,为代理律师阅卷、咨询了解案情等合理要求提供方便。定期举办培训班,提供必要的业务培训。加强安全防范,保障值班律师的人身安全。加强沟通协作,认真听取值班律师的意见建议,共同做好申诉人的服判息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