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00:04:07来源:法律常识
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樊某某等19名被告人涉黑犯罪案。陈有伟摄
【成绩单】
●全市法院三年来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69件1719人,结案率100%
●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8人,重刑率34.39%
●判处财产刑累计2.97亿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9.15亿元
●发出司法建议326份,行业主管部门100%回复、整改
时代是出卷人,法院是答卷人之一,人民是阅卷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三年以来,在省、市扫黑办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上级法院的工作部署,沈阳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做到“四个坚持”、突出“四个全部”、严把“三个关口”、聚焦“三大领域”,助推专项斗争全面健康发展,特别是2020收官之年,统筹抓紧抓好疫情防控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不利因素,严把办案“质量关”,严守工作“进度表”,吹响扫黑除恶“冲锋号”。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市法院共受理涉黑涉恶犯罪案件369件1719人,结案率100%,实现了“案件清结”的目标任务;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378人,重刑率34.39%;判处财产刑累计2.97亿元,生效案件财产刑执行到位2.93亿元,追缴、没收违法所得9.15亿元;案件审结后及时发出司法建议326份,得到行业主管部门100%回复、整改。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宋诚在听取全市法院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审理工作汇报后批示:“全市法院在‘扫黑除恶’工作中,高位引领,勇于担当,超强工作,依法履职,很好地实现了政治、法律、社会效果的统一。”
“一把手”当18件重大涉黑涉恶案审判长
专项斗争开展后,市法院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协调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并就具体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和监督检查,为专项斗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三年来,市法院先后16次召开党组会、党组扩大会,学习贯彻省、市扫黑办重要会议及领导讲话精神,17次召开全市法院专项斗争动员会、专题会、部署会,全面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主要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掌握重点案件审理进度、判决结果,并就“案件清结”“黑财清底”“行业清源”做出具体部署。
市法院还在刑一庭成立了涉黑涉恶案件专门合议庭和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审理和指导沈阳市辖区法院涉黑涉恶案件,选派“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骨干力量承担审判任务,并要求全市各基层法院应当比照上述要求和规格,成立本单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相关文件报市法院备案,并安排专人定期向市法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先后制定下发《审理涉黑案件督办工作方案》《在“百日会战”“百日攻坚”行动中提高审判质效》《实现“案件清结”、加强“黑财清底”工作》等28份通知文件。
全市法院将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作为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加的审判、保障工作“双专班”,统筹推动法院各部门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资源推进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工作。市法院及和平、大东、皇姑、铁西、于洪、沈北新区、辽中等法院的“一把手”先后担任了18件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黑涉恶案件的审判长,并与扫黑除恶专门合议庭成员、具有代表委员身份的人民陪审员组成专案合议庭共同开展审理工作,较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要领导直接审理重大涉黑涉恶案件,既体现了法院领导率先垂范、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要求,更彰显了人民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政治站位和行动自觉。
326份司法建议推进行业源头治理
为整体提升涉黑涉恶犯罪案件办理质量,形成打击黑恶势力的强大合力,全市法院在案件侦办过程中按照专项斗争办案程序衔接机制要求,在市扫黑办的统一领导下,与各政法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建立沟通平台,统一执法办案标准,为准确惩处涉黑涉恶犯罪提供制度支持。
在市扫黑办的组织领导下,沈阳两级法院与各政法机关协调配合,先后就谷某某、卢某某、刘某某、樊某某、孙某及其“保护伞”等全部涉黑,沈北地区“校园贷”“套路贷”等重大涉恶,总计80余件案件开展联合会商。
特别是中央督导组交办的谭氏宗族恶势力犯罪案件,通过与各政法机关沟通配合并提请市扫黑办统一协调,将原本分散在3个辖区按不同罪名提起公诉且多数未指控恶势力犯罪的7起相关案件,指定由一个基层法院管辖,使这起以谭氏宗族成员通过贿选手段长期把持基层政权,并大量实施诈骗、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非法经营等犯罪案件,能够并案起诉交付审判。最终,谭氏宗族恶势力案主犯被告人谭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有力地震慑了宗族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回应了社会关切,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全市法院还着力完善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及时排查行业领域存在的监管漏洞和管理盲区,聚焦群众反映较多的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在相关案件审结后及时发出司法建议326份,推进行业源头治理,得到司法及行业主管部门100%回复、整改。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城乡建设局、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管中心等行业主管部门在了解到本行业领域接收到司法建议后,及时与审判机关联系,主动认领存在问题并指导下级部门共同参与整改工作,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实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增强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
扫黑除恶成果让群众看得着、听得见
全市法院坚持除恶务尽,以开庭、宣判两个节点为抓手,持续加大宣传力度,扫黑除恶成果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人民群众反对什么、痛恨什么,我们就要坚决防范和纠正什么。市法院从基层法院审结的涉黑涉恶案件中,选取58件具有把持基层政权、持枪行凶、欺压残害群众特征,严重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案件,作为公开宣传报道的典型案件,向大众进行传播。各基层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及各界群众旁听、见证案件庭审、宣判过程,持续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市法院两次组织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并发布24个涉黑涉恶及其“保护伞”犯罪的典型案例。
全市法院不满足于庭审、宣判、法官释法取得的宣传成果,还主动“走出去”,通过进校园办讲座的方式,将扫黑除恶的宣传工作向预防犯罪领域延伸。市法院刑一庭庭长边锋受邀在辽宁大学就“校园贷、套路贷”风险防范作专题报告。
全市法院还以案件回访形式来巩固扫黑除恶战果,让群众看得着、听得见。石某等7名被告人采取非法手段控制农村牛粪资源的恶势力寻衅滋事案判决生效后,辽中区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深入案发地辽中区肖寨门镇某村进行回访,公开张贴人民法院公告,告知村民上述被告人所犯罪行及被判处的刑期,还前往多名被害养牛户家中进行回访。村民们纷纷表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得好、还要打”。
沈阳日报、沈报全媒体记者周贤忠
通讯员夏婷婷、张文丰、曹佳
(责任编辑:陈晓岚)
来源: 沈阳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