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比较好的刑事案诉讼律师(昆山刑事律师在线咨询)

时间:2023-04-13 11:20:35来源:法律常识

江苏昆山比较好的刑事案诉讼律师(昆山刑事律师在线咨询)

封面新闻记者 宋潇

2018年7月,在河北省涞源县的一个小村庄,一名男子携带凶器,闯入晓菲(化名)家中,双方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晓菲父亲王新元和他的妻子赵印芝,为了保护女儿,奋起反击,导致男子死亡。

之后,晓菲一家三口因涉嫌故意杀人罪,王新元、赵印芝被批准逮捕,羁押于看守所,晓菲被取保候审。

这便是沸沸扬扬的“涞源反杀案”始末。

案件发生后,一连串细节得到披露:男子因为追求晓菲无果,数次骚扰、尾随其到学校,甚至是翻墙进入晓菲的老家,直至冲突发生。

2019年2月,该案当事人晓菲的辩护律师王文广告诉封面新闻记者,河北保定市涞源县公安局已经做出决定:对晓菲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不追究她的刑责。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释放)建议书

涞源县人民检察院出具的羁押必要性审查结果通知书

涞源县公安局给晓菲出具的“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

内心愧疚、自责

女儿无罪 父母尚在看守所

2月24日,河北省保定市涞源县公安局做出决定:不追究晓菲刑事责任,解除取保候审强制措施。

这意味着晓菲无罪。而她的父母,目前还处于羁押状态中。

“刑事案件一般分为三个阶段,即侦查、审查起诉和法院审判阶段,那么在侦查阶段,如果发现被告人的行为构不上犯罪,那么只能撤销案件或者终止审理。”该案当事人辩护律师王文广告诉记者,在“涞源反杀案”中,至少当地公安认为案件是存在犯罪事实的,但是认为晓菲的行为构不上犯罪,所以解除强制措施,对她终止侦查。

谈及这份《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对于晓菲的意义,王文广称,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84条第2款规定,代表她的案件就撤销或终止,属于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范围,就是通俗意义上的无罪。

同时,他表示,自己的工作目前来看已经告一段落,“当这份决定书送到当事人手中的时候,我的工作已经算是完成了。”

记者尝试联系晓菲,但王律师称,该案至此,当事人内心更多是自责和愧疚,她认为是自己连累了家人,只希望早日和父母团圆,“目前已经不愿意接受采访。”

“该案已经由涞源县公安局移送至检察院,现在处于审查起诉阶段。”与此同时,记者从该案当事人王新元的辩护律师殷清利处获悉,目前晓菲的父母仍然处于羁押状态,她的父亲羁押在涞源县看守所,她的母亲在保定市看守所。

是否变更强制措施

公检意见不一

“虽然晓菲已经解除取保候审,但是作为家属,她现在还见不了她的父母。”殷清利表示,由于晓菲和父母属于同案,她现在还没法去看望父母。

“这一点,在之前涞源县公安局对她母亲不变更强制措施中的回复中也有体现。”

记者了解到,在这之前,涞源县人民检察院曾向涞源县公安局发出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书》中称,赵印芝主观上没有杀人的故意,客观上造成闯入男子的死亡是属于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性质,晓菲一家长期遭受不法侵害,一家无法正常生产生活,建议对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

但涞源县公安局据此回复称,如果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脱离羁押极易导致与其女串供,妨害侦查和诉讼。另外,赵印芝长期受到王磊滋扰,且自己又持刀对王磊进行了砍杀,家人锒铛入狱,家庭遭遇如此重大变故,其精神高度紧张,情绪不稳定,不排除其有自杀倾向。因此,无法保证其脱离羁押后不致发生社会危害性。

而目前,也不清楚,尚在看守所的晓菲父母,是否知道女儿已被“解除取保候审”的消息。

焦点

是否属于正当防卫?

当晚,赵印芝曾用菜刀连续劈砍闯入男子的颈部,有人说,这是正当防卫,即在当时的情况下,作为父母保护女儿是出于本能反应,另外,如果晓菲父母不砍死闯入男子,他就会砍死晓菲一家三口。

但有人认为,正当防卫针对的应当是“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男子倒地后,能否说明不法侵害已经停止?赵印芝这一行为是否超出防卫的必要限度?

这也引出了无限防卫权和正当防卫之间的争议。对于这一点,涞源县检察院和涞源县公安局,呈现出不同意见。

记者注意到,涞源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赵印芝客观上造成闯入男子的死亡,属于刑法规定的正当防卫性质,建议对赵印芝变更强制措施。

涞源县公安局认为,闯入男子受伤倒地后,赵印芝在未确认其是否死亡的情况下,持菜刀连续数刀砍向其颈部,主观上对自己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持放任态度,具有伤害的故意,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

殷清利律师告诉记者,闯入男子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故意伤害或杀人罪,属于正在进行的行凶、杀人等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行为,“晓菲家中的三人,依据《刑法》第20条第3款,完全可以行使无限防卫权,不受防卫限度的要求。”

即,他们均有权利进行防卫行为。

多案对比

于欢案、昆山反杀案、涞源反杀案

该案另外一名代理律师殷清利,同时也是著名的“于欢案”中于欢以及“昆山反杀案”中于海明的辩护律师。他告诉封面新闻记者,三起同样的“反杀案”,特点却不相同。

“于欢案的地点发生在厂房,昆山反杀案地点在公共大街上,涞源反杀案则发生在晓菲家中。”殷律师表示,在涞源反杀案中,家对于每个人来说,应该是安全感最强的一个地方,对于家中的人来讲,根本就没有退路。

“而闯入男子当天持有刀具和甩棍翻墙进入晓菲家中,明显是早有准备的。但是相对比来说,晓菲父母所使用的木棍以及菜刀,就是一些生活中正常的农具,这说明他们并没有想过要故意伤害。”

“于欢案是激活正当防卫制度的一个开端,扩大了目前我们认识的正当防卫的适用范围,即侮辱也属于不法侵害;而在涞源反杀案中,当事人属于孤立无援,处于一个私密的场所。”

对方还持有刀具,在这种情况下,晓菲父母也让晓菲报警。在男子进行不法侵害之后,当事人王新元选择使用生活中的正常农具反击。

“所以我们认为,晓菲父母根本不具备故意伤害和故意杀人的意图。”

延伸

面对他人非法侵入 该怎么办?

该案发生后,引发了不少人对于“正当防卫”的尺度和适用范围的讨论。在讨论过程中,需要区分不同情境和现实因素。

比如,在“涞源反杀案”中,闯入男子翻墙进入晓菲家中,晓菲和家人长期遭受王磊的骚扰和折磨,心理上比较应激,这是现实因素,而男子倒地后,晓菲母亲对其砍其颈部的行为,则需要认定是否符合防卫时机。

近年来,不断有各种“反杀案”产生,当人们在为一个个具体的人和事,或是呼喊奔走、或是义愤填膺鸣不平的时候,其实是在推动法律对于正当防卫适用范围的一个探讨。

而在面对他人非法闯入住宅,并欲实施不法侵害行为时,处于现实情境中的个人,需要思考,该如何去把握一个反击和防卫尺度的问题,即,什么样的行为才算反击,什么样的举动,才符合正当防卫?法律又该如何去平衡?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宋潇创作,在封面新闻和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房屋 土地 自诉 案件 补偿费 债务 当事人 打官司 公司 律师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刑事案件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交通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车祸 债权 补助费 工资 财产 程序 人民法院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伤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