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1:37:43来源:法律常识
因醉驾行为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查获,在取保候审期间居然又再次醉酒驾驶。马鞍山市雨山区检察院近日对此案提起公诉,一审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付传保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2016年9月20日晚,马鞍山市居民付传保在饭店与朋友吃饭喝酒,酒后驾驶小轿车回家,中途因事下车离开,返回时却无法找到自己的车辆,遂到附近的派出所报警。民警发现付传保涉嫌酒驾,对其进行血样检测,结果是血液乙醇成分浓度178.2mg/100ml,已达到醉酒标准,付传保因此被取保候审。
2017年6月1日晚,尚处取保候审期间的付传保再次醉酒后驾驶小型轿车上路,在市区街道上行驶过程中碰到道路中央绿化带,致车辆损坏。事故发生后付传保弃车逃逸,随即被民警抓获。
一审法院经审理,对其两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行为一并作出上述判决。
(安徽法制报 周鹤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