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1:42:28来源:法律常识
其实早在2014年,宁波市政府就出台过文件:“不准向没购房意向的人进行电话营销”。但是一年多过去了,电话营销不仅没有消停,反而有愈演愈烈的趋势。那么电话营销到底谁来管?又该怎么管呢?
北仑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的民警马广柱表示,就应先生遇到的情况,营销方可能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
【采访:北仑公安分局民警 马广柱 多次通过电话或者短信方式推销商品 或者服务遭到对方拒绝之后他还反复打推销,或者是双方产生矛盾他还恶意攻击,或者通过软件或者继续打电话的方式,反复打影响了对方的正常生活,这就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马广柱表示,电话营销是否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要根据电话营销人拨打营销电话的次数和情节来定。
【采访:北仑公安分局民警 马广柱 如果只是偶发的 对于一个人来讲只是收到推销人,一条两条信息 一般情况下 达不到行政违法或者刑事犯罪的,但是如果侵犯了被推销对象的民事权利,可能涉嫌民事侵权。】
【采访:律师 罗丁丁 《侵权责任法》明确规定民事权益包括健康权和生命权,延伸出去我们民众接到这种骚扰电话,其实客观上影响到了个人的作息和休息,客观上也影响到了个人的健康权和生命权。】
律师罗丁丁表示,虽然《侵权责任法》有明确规定,但是市民在申诉的过程中还是会遇到不少困难。
【采访:比如说取证难 我们不可能说每个电话打进来,我都想好是骚扰电话 我去录音,另外一个我们很难去找到骚扰电话拨打者的来源和身份信息。】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指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处以行政拘留及罚款。对此,民警马广柱表示,市民不堪营销电话的骚扰需要报警投诉,应尽量收集录音做好证据收集工作。
【采访:北仑公安分局民警 马广柱 拒绝之后打了三次以上或者更多,对他人造成影响,这种情况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民生2689记者报道。
记者: 胡佳琪 陈诗卉
1、本网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为北仑广电中心(包括下属机构、栏目、网站等)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资料,版权均属北仑广电在线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严禁转载。
2、本站部分内容转载自网络,不代表本网观点,请自行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