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2:32:42来源:法律常识
为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在疫情防控期间及时有力打击犯罪,保证刑事诉讼工作的开展,2月20日,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司法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刑事诉讼工作的意见》。
意见要求全市有关政法部门在疫情防控期间,要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分工负责,保持远程提讯系统和互联网庭审系统顺畅运行。要尽量利用上述系统对刑事案件进行远程视频提讯、送达、会见、调解、宣判,对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的简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案件,以及妨害疫情防控的刑事案件可以采取远程视频方式开庭,并为律师远程视频会见在押被告人、上诉人提供技术支持。意见还对二审刑事案件指定辩护、律师阅卷等内容作出相关规定。
来源:日照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