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3 13:10:43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辽宁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工复工法律服务的具体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实现审批事项办理不间断、提供全方位律师服务、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鉴定服务等12个方面出台了38条具体措施。
《意见》要求,各市司法局要组织各领域法律专家、职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全面响应、迅速行动、扎实工作,采取多项举措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彰显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责任感。全力保障法律服务质量,要组织社会律师进驻公共法律实体平台和热线平台,坚持简化管用、务实便捷、效率优先的原则,提高法律服务质量。优化法律服务工作方式,引导企业和劳动者通过“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寻求法律服务。全力保障法律服务供给,提供一对一24小时全天候律师在线法律服务,简化服务环节,优化派单流程,做到“接听即答”“接单即办”。
《意见》明确,组建由54名资深律师组成的辽宁省中小企业律师服务团,下设刑事、民事、行政、医疗卫生、劳动社会保障五个专业团队,建立服务机制,完善工作制度,创新服务模式,主动为全省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高效率的法律服务。针对中小企业可能遇到的劳动用工、医疗社保、经济合同纠纷等法律方面的问题提供法律咨询解答,帮助中小企业防范并化解法律风险。
此外,《意见》还要求,开展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打击哄抬物价行为的公益行动,任何消费者遇到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行为,都可以通过“公证云”App进行自助取证,向相关部门举报,并在需要时在线申请出具相应的电子公证书进行维权。各司法鉴定机构对涉企鉴定开通“绿色通道”,优先提供服务,缩短鉴定时间,适当减免涉企鉴定收费。开通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开工复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建立快速受理办案机制。
文章来源 | 法制日报
记者 | 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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