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09:43:50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佛冈县检察院召开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程浩 摄 |
南方日报讯 (记者/程浩 通讯员/周焕兰)为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全面推开案件公开听证,不断提高刑事案件的办案质量,近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金绍辉就刘某某涉嫌职务侵占一案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人民调解员、律师代表等各界人士作为听证员,县公安局指派侦查人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李晋钊首先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对审查认定的事实、证据材料、法律依据,以及其拟作不批准逮捕的意见和理由。随后,公安机关侦查员、辩护人围绕案件事实、证据和主观恶性程度依次发表了意见。在听证员提问环节中,听证员们就案件的事实认定和证据向承办检察官、侦查人员、辩护人分别提问,并对检察院的拟处理决定进行了评议。经评议,听证员们一致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机关的拟不批准逮捕决定合法、有据。
听证会结束后,县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及时将处理结果告知双方当事人及听证员。
本次公开听证会是县检察院今年来首例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通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人员参与公开听证案件,提升了办案效果。检察机关在听证过程中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案件得到依法正确处理,强化了法律监督质效,是积极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提升检察工作满意度、提高检察机关公信力的一项有力举措。今后,县检察院将按照上级检察院的安排和部署,结合工作实际,持续落实、推行听证会制度,确保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公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