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0:54:25来源:法律常识
为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结合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形势和我院工作实际,自2022年12月5日起,我院恢复线下诉讼服务,开放诉讼服务中心(含信访接待场所)。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提倡无接触办理诉讼业务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仍然较为严峻,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风险,有关立案、提交材料、查询、庭审等诉讼服务需求,提倡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优先选择“非接触式”诉讼服务方式,非必要不到现场办理。
1.线上办理。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可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网上保全平台向我院申请立案、联系法官、提交材料及申请保全等事项,我院将安排人员及时受理。
2.线下邮寄。可选择线下邮寄的方式提交相关诉讼材料,在邮寄材料时,请注明立案、申请再审、证据材料等材料类型,并注明准确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山西省忻州市忻府区和平西街66号(请注明具体业务部门或联系人,如xx庭、xx法官),邮政编码:034000
3.电话咨询。
12368诉讼服务热线: 0351-12368
诉讼服务中心:0350-3332033
信访办:0350-3332063
开庭、询问等工作请及时通过传票上预留电话或12368热线与具体承办法官直接联系沟通,建议优先选择“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调解和“云开庭”的方式进行开庭。
二、有序恢复线下诉讼服务
●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确需线下办理诉讼服务或参与诉讼活动的,应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规定,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如需现场开庭、调解、庭询的,或因受疫情防控措施影响无法到院参加庭审的,须提前与案件承办法官联系。
●当事人属于高风险地区建议采取线上诉讼,线下暂不予接待。
三、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1.凡进入诉讼服务中心办理有关事项的人员,须主动出示身份证(律师证),扫场所码、查验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信息登记、体温检测。
2.办理业务的人员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办理期间,请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自觉耐心等候,不喧哗、不吵闹。
3.诉讼服务中心各业务窗口同一时间仅限1人办理业务,相关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如遇聚集或滞留人数较多时,将视情况实行人流管控,请予以配合。
4.市外来(返)忻人员,须严格执行忻州市忻府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公布的各项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结束后,方可进入我院。请大家自觉遵守防疫规定,共同守好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