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1:23:17来源:法律常识
审判现场
“被告,你收到起诉状副本没有,情况是否属实?”
“情况属实。”
……
3月1日上午10点,渝中区法院正在开庭审理一起贩卖毒品案。与普通庭审不同的是,该案中的两名被告并没有来到庭审现场,而是在渝中区看守所的视频室里,通过远程视频参与庭审。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在现场看到,虽然是远程视频庭审,庭审程序和正常程序并无差别,有被告被告代理律师出庭,旁听席也有人旁听。
“对部分案情简单、事实清楚,在押被告自愿认罪的刑事案件,我们通常会启动简易程序,采取远程视频审判的方式进行开庭审理。”渝中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针对这类刑事案件,该院出台了《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审判实施办法》,组建起2个“1 1 2”刑事速裁审判团队,采取“集中人员、集中排期、集中开庭”方式,每个工作日上午集中开展远程视频庭审,每场庭审时间在15分钟左右,法官均当庭宣判,7天可审结一个案件,审判质效得到明显提升。
“比如今天,远程数字法庭要审判9名在押被告人。”该负责人举例说,按照传统审判模式,要派出18名法警到看守所提押这9名被告,但通过远程视频审判的方式,只需要派出3-4名法警到看守所,即可完成当天全部被告人的就地轮换提押,这节约了司法资源,也降低了提押风险。
据介绍,2013年6月,渝中区法院正式建成远程数字法庭,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系统与看守所的远程视频室对接,借助音频视频同步实时传输、视频画面随音控自动切换,以及证据实时展示平台等技术手段,实现控、辩、审三方在线“面对面”参与案件庭审、庭审全程录音录像、庭审笔录当庭传送打印等。
据介绍,4年多以来,该院共计开展刑事案件远程视频庭审4430件次,占刑事结案总数的50.53%,平均庭审耗时约15分钟,审判效率大幅提升。
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 张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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