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2:23:26来源:法律常识
极目新闻记者 谢茂
5月1日晚,山西省临汾市公安局官方微信号“临汾公安”发布公告,公开征集临汾霍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大鸣违法犯罪线索。
公告称,近日,临汾市公安局在核查群众举报线索过程中,查明霍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长王大鸣涉嫌敲诈勒索、逃税等罪,已指定大宁县公安局立案,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王大鸣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为全面彻查王大鸣的违法犯罪事实,临汾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王大鸣的违法犯罪线索:请受到不法侵害的被害人尽快到公安机关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正告凡为王大鸣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提供帮助和便利条件的有关人员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
临汾市公安局请广大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揭发王大鸣的违法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检举、揭发线索的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对威胁、干扰受害人、证人作证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坚决打击、绝不姑息。
极目新闻记者拨打公告所留电话,李警官向记者证实王大鸣确实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北京盈科(荆州)律师事务所尹律师介绍,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开征集犯罪嫌疑人犯罪线索的情况并不少见。通常情况是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为了更全面的掌握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向社会公开征集,有利于案件的全面、快速处理,可以认为是一种破案的辅助手段。
据公开资料显示,王大鸣曾任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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