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偷盗可以个人刑事诉讼吗(离婚后偷前妻的东西)

时间:2023-04-14 12:49:30来源:法律常识

离婚后偷盗可以个人刑事诉讼吗(离婚后偷前妻的东西)

原标题:妻子染赌难戒除 丈夫心灰诉离婚

作者:陈梅 卢婷

有多年的赌博恶习,又因涉嫌盗窃被抓,被羁押在看守所的她收到了丈夫的离婚诉状。此时,她苦苦哀求丈夫再给一次机会,可心灰意冷的丈夫坚持要离婚。7月5日上午,玉州区法院家事审判中心陈燕法官为促成该起离婚案的调解工作,带领其团队书记员、法警再次前往玉林市看守所。

妻子染赌博恶习多年,丈夫坚决要离婚

其实,在一个月前的6月5日,陈燕法官就曾走进市看守所,就该起离婚案进行了开庭审理。

当事双方在2001年1月经人介绍认识,并确立恋爱关系;半年后,两人办理结婚登记。婚后初期两人感情尚可,先后生育了3个孩子。原本有了家庭和孩子,更应好好珍惜眼前的生活,可女方却因交友不慎,渐渐染上赌博恶习,导致家徒四壁,后竟发展到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今年3月11日,女方因涉嫌结伙多次流窜作案被福绵警方刑事拘留,羁押在市看守所。男方遂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玉州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在6月5日的开庭中,陈燕法官通过庭审了解到,女方染赌博恶习已有十几年,一直无法戒除。面对丈夫提出的离婚要求,女方起初不同意,苦苦哀求丈夫,说自己知道错了,希望多给一次机会,可男方不同意。男方认为,这些年来妻子染上赌博恶习,对孩子不管不顾,与家中父母的相处也不好,如今又犯错被关进看守所……这一切让他无法继续将婚姻维持下去。

如此情况下,陈法官转做女方思想工作,向她说明,丈夫已没有继续一起生活的想法,强求不来,既然双方不能继续在一起,能调解离婚不失为一种好的解决办法……陈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陈某同意离婚,但对孩子抚养问题以及补偿问题有异议,双方争执不下,调解不成。

法官二次调解,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为了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利益,陈法官考虑再三后,7月5日再次前往看守所,给男女双方做思想工作,和两人说明情况、解决问题。最终,男方表示愿意给女方一定补偿款,毕竟在婚后初期女方也为家庭付出过。可女方不同意补偿款的数额,男方则表示家里的经济条件本来就不好,无法给予更多补偿。为此,双方僵持不下。

眼看调解不成,陈法官没有放弃,继续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原、被告双方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问题达成一致。

办案法官为此提醒,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应该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共同维护家庭稳定,千万不要染上赌博、吸毒或者盗窃等恶习。

[来源:玉林新闻网 编辑:芃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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