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8:21:11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招聘工作有关规定,泰安市公安局委托泰安扬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为市看守所和特巡警支队招聘辅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计划
计划招聘勤务辅警50名,其中定向退役军人20名。具体招聘职位、招聘计划及学历要求等资格条件详见《泰安市公安局招聘辅警职位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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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辅警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经费保障列入财政预算,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公务员和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工作人员。此次招聘的辅警,看守所职位30人主要协助民警从事监管场所视频监控工作,疫情期间执行封闭勤务,恢复正常勤务后,由市公安局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使用。特巡警支队职位20人主要定向退役军人招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男性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女性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9月至2003年9月期间出生)。
(四)学历: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五)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条件和能力,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身心健康,体貌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嗅觉迟钝,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
(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配偶子女,退役军人,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人民警察类或政法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参加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编造、散布反对中国共产党领导、损害国家声誉信息的;
4.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处罚的;
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7.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有严重失信行为的;
9.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
10.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程序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21年9月7日—9月1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泰山区东湖路岱庙派出所对面盘古天地南门9栋401室。
(三)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者需要先填写电子版《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表格填写要求分别认真填写;
2.填写完毕电子版《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后按照报名职位(主题命名格式为:姓名 身份证号 所报职位)发送至指定邮箱:ldjyfzj@126.com;
3.邮件发送成功后,先拨打电话6223579,6631498,咨询邮件填写是否正确;工作人员确认登记表填写无误后,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扬帆公司进行现场确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士兵退役证及经公司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的《应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网址www.chsi.com.cn)、个人信用证明(中国人民银行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出具);
4.现场工作人员将依据招聘条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并当场签写《应聘警务辅助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违背诚信承诺或有关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通过的,参加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工作主要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4)执行,体能测评项目为3项,分别是“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和“纵跳摸高”。体能测评为达标性测评,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参加体能测评前,须签订《本人身体状况确认书》(附件5)。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测评后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规定的,取消其体能测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
六、笔试
体能测试合格的,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招聘岗位工作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等。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应聘岗位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七、面试
笔试合格的,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确定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为保证人员素质,面试成绩将划定及格线,低于及格线的不计入综合成绩。
八、综合成绩
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人员综合成绩,按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综合成绩1年内有效,招聘职位或辅警岗位出现空缺的,依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候补体检(不服从安排、自愿放弃的除外)。
九、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职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达不到比例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山东省人社厅、卫计委、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的,不进入政治考核程序。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政治考核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因应聘人员放弃体检、体检或政治考核不合格、考核结论为不宜招聘为辅警造成的岗位缺额,招聘单位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政治考核人选。
十一、聘用及待遇
经体检、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辅警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劳务派遣公司统一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泰安市公安局辅警岗位工作。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2个月,期间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的正式上岗工作,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合同期满后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工资薪酬2800-3800元/月(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根据岗位特点和考核情况据实发放,依法为辅警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为辅警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统一配发辅警服装。
十二、有关说明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泰安市公安局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8-6223579;0538-6631498;0538-8276879。
(附件详情请登录“泰安杨帆职业介绍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tayfzj.com进行下载。)
泰安市公安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