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19:41:06来源:法律常识
防疫期间,闽侯县检察院本着为律师提供便利、充分保障律师权利的原则,与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跨省合作,为律师实现了异地申请、“家门口”阅卷的便利服务。
2月13日上午,闽侯检察案管中心接到在本地执业的林律师电话,称她代理的诈骗案件在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检察院办理,现因疫情防控无法出差,请求是否可以来就近的检察院提交阅卷申请。
疫情当前,出省奔波风险太大,该如何帮助律师完成阅卷工作呢?
案管部门工作人员迅速向部门领导汇报,根据最高检发出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案管大厅工作的提示,经领导研究讨论决定:出面与办案单位沟通,为律师办理网上预约、异地申请、异地阅卷手续。
案管中心工作人员与林律师多次电话沟通,指导其在12309检察网上传委托材料,并进行网上审核,同时与办案单位取得联系。经过两方案管工作人员协调,决定通过检察内网邮箱将电子卷宗进行传送。
当日下午,林律师如约来到闽侯检察院案管大厅,工作人员对其身份等信息审核后,将已下载并刻录好的电子卷宗光盘交给了她。 林律师领取光盘后,向闽侯检察院和近千公里外的润州检察院表示感谢:“因疫情防控,我以为阅卷就要泡汤了,哪知闽侯检察院跨省与润州检察院协调后,短短1天内就让我在‘家门口’阅了卷,为我省去了来回16小时的动车奔波。不出门就是在为抗疫工作做贡献,跨地阅卷既保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给国家的抗疫工作添乱,由衷感谢润州区检察院和闽侯县检察院的帮助和支持。”
至此,这起疫情期间的律师异地申请、异地阅卷,由闽侯检察与润州检察跨省促成,既避免了律师来回奔波的接触风险,又提高了律师阅卷工作效率,是检察机关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重要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