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4 20:49:25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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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诉人张某给平谷检察院送来锦旗检察院供图
法制晚报讯(记者唐李晗)海淀检察院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将速裁案件中的危险驾驶案件办案期限明确为“3 2 2”模式,使得被告人审前羁押期限得到大幅减少;门头沟检察院成立“五位一体”涉罪非成年人帮教模式,挽救了47名失足少年;平谷检察院为经济困难、盲聋哑等特殊群体,在刑事申诉阶段提供法律援助。
为保障诉讼参与人权益,北京检察机关在2015年推行的各项机制,均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海淀:公检法合力速裁刑事案
今年5月,海淀检察院推进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办案效率、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益等方面均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形成了具有海淀特色的速裁模式。
为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今年8月,海检察院会同区公安分局、区法院、区司法局会签了《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细则》,明确了监区内合署办公、监区外设置法律援助办公室等事项,为速裁办案模式提供制度保障。
从刑事诉讼流程来看,公安机关是速裁程序启动机关。但考虑到公安机关受办案精力、证据收集时间的限制,对于非危险驾驶类的轻刑案件,很难在7日内移送审查起诉。经公检法三机关协商,海淀检察院公诉部门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对符合条件的案件自行启动速裁程序,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均成为启动速裁程序的主体。
此外,在审查逮捕阶段,海淀检察院侦监部门可直接在批准逮捕决定书上加盖速裁章,建议公安机关7日内移送审查起诉。
自8月20日全面展开公诉部门自行启动速裁程序工作以来,海淀检察院办理速裁案件99件102人,速裁适用率达到了37.2%。在这99件案件中,公诉部门自行启动的案件68件69人,占所有速裁案件的68.7%。
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范围也被扩大。海淀检察院今年第二季度的103件速裁案件中,危险驾驶案件占全部速裁案件的92.2%,速裁案件的适用范围较小。经过公检法三机关通力配合,从7月份至9月中旬办理的158件速裁案件中,危险驾驶案件比重大幅下降到31.01%,而对于部分案件事实清楚、情节较轻的盗窃、诈骗等类型案件均尝试适用了速裁程序。
同时,海淀检察院联合公安、法院在海淀区看守所办公区内设立公检法三机关专门的速裁办公室和速裁专用法庭,三机关合署办公。速裁办公室可以实现速裁案件证据、文书直接送达,在公检法各自的速裁办公室之间快速流转。相较于传统案件通过各单位案管部门收发案件,速裁程序缩短两次在途时间至少4个工作日的办案期限。
速裁案件的办案期限也得到了明确。对于危险驾驶案件采取“3 2 2”模式,公检法三机关原则上的办案期限分别为3日、2日和2日,共计7日;其他速裁案件采取“15 7 7”模式,共计29日。通过加快案件办理,犯罪嫌疑人审前羁押期限得到大幅减少,从而有效保障人权。
根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细则》,犯罪嫌疑人提出法律帮助需求,办案机关均会通过法律援助办公室,由值班律师提供无偿法律帮助。为了避免会见手续的繁杂,看守所为速裁案件律师会见提供了专门的视频会见通道。
目前该院已有51名速裁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提出需要律师帮助,已全部安排了律师,现没有一人提出上诉。
门头沟:成立首家非京籍未成年人观护基地
犯了罪不被判刑,而是给他们提供观护帮教的场所,通过爱心帮教、亲情感化和兴趣爱好的培养使未成年人重新规划自己的人生,带着希望回归社会。
今年5月,门头沟检察院联合爱心企业,成立全市首家非京籍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基地。该基地选择出身农村、有学习农业技能意愿的涉罪未成年人,接受封闭式生态养殖和果树种植等农业技术,帮助培养其勤劳、实干的品质。
同时,该基地能够提供食宿,较好地解决了非京籍且在京无固定住所的涉罪未成年人的监督考察难题,实现了对京籍和非京籍涉罪未成年人的同等保护。
2014年12月,17岁的小喜到北京打工,没想到同乡带他敲诈工地。小喜觉得很刺激,来钱快,马上联系了老家的同学十几人来京,多次勒索钱财近两万元。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检察官考虑到小喜是未成年人,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最终对小喜和他的两名同乡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将三人送到“扬帆非京籍未成年人观护基地”接受为期六个月的观护考察。
为保证观护效果,门头沟检察院制定了观护基地管理规范、安全管理规定,为小喜他们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与区卫计委签订《未成年人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协议书》,建立了未成年人健康体检和医疗救治绿色通道;建立了一支专业化的观护员队伍,并实行青年干警对小喜他们的“一对一帮教”,使他们感受到家的温暖;建立观护帮教档案,实行“一人一档”,进行跟踪帮教。
小喜他们在基地学习期间,检察官们定期前往基地考察,与孩子们面对面地沟通交流,了解他们的心理状况及改造情况,并据此及时调整观护方案。
2015年11月,鉴于小喜在监督考察期内表现良好,门头沟检察院最终对他作出不起诉决定。
“五位一体”观护模式47名未成年人未被起诉
目前,门头沟检察院共建成公益实践、义工培育、军检观护、法制教育及心理疏导、非京籍未成年人观护帮教5家“扬帆观护基地”,即:“扬帆义工培育基地”、“扬帆公益实践基地”、“扬帆军检观护基地”、“扬帆非京籍未成年人观护基地”和法制教育及心理疏导基地。
通过发挥多元化观护基地文化教育、社会公益实践、军事训练、劳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疏导等功能,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行为进行全方位的观护帮教,以德正人,以劳育人,矫治行为,启迪心智,明法知规,形成了“德、智、行、规、劳”五位一体涉罪非成年人帮教模式。
截至目前,门头沟检察院在全市范围内共接收涉罪未成年人52人,除5名尚在监督考察期外,其余47名未成年人均被作出不起诉决定,帮教效果明显。
门头沟检察院建立“扬帆观护基地”的经验做法,也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全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大典型事例”。
平谷:启动法律援助申诉人息诉送锦旗
以往,经济困难、未成年人、盲聋哑等特殊群体,要在案件审查起诉和审判阶段才可申请法律援助,但在刑事申诉阶段,申诉人能否申请法律援助,法律并无明文规定。
为更好地保护申诉人的合法权益,10月22日,平谷区法律援助中心驻检察院工作站在平谷检察院正式揭牌,标志着该院刑事申诉阶段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工作迈出坚实步伐。
被告人丁某在得知父亲被张某打伤后,欲找对方理论,当其驾车行至平谷区东高村镇某街道时遇见张某,后将其撞伤。经鉴定,张某属重伤二级。
二人签订《赔偿协议书》,丁某一次性赔偿张某27万元,平谷法院判决丁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张某不服,向平谷区检察院申诉。
因申诉人对适用法律、量刑有异议,平谷检察院在征得申诉人同意情况下,主动提起对该案进行公开审查,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担任人民监督员,进行公开答复。
在公开答复过程中,人民监督员全程监督,并在评议环节肯定了平谷检察院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方面的工作。申诉人最后同意平谷检察院不予抗诉的决定,并表示就此案不再到检察机关上访。
这是法律援助律师首次为刑事申诉人提供法律援助并使申诉人息诉罢访,申诉结案后张某向平谷检察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经平谷检察院审查,救助申请人张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制度规定,决定给予其救助金。
11月25日,张某给平谷检察院送来“公正执法,一心为民”的锦旗。
帮扶弱势群体农民工纳入援助范围
为保障法律援助工作站在该院顺利运行,法律援助中心与平谷检察院会签了《北京市平谷区刑事申诉法律援助工作制度》,明确了双方工作职责义务。
《制度》规定,平谷检察院在受理申诉人刑事申诉案件时,告知申诉人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支持法律援助律师行使职责;区法律援助中心加强对法律援助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督促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尽职尽责。
《制度》建立了法律援助派驻值班律师制度。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平谷检察院建立驻检工作站并派驻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站负责接收、登记、初审申请人的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条件的申请案件及时转送法援中心审批、办理。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请人,依法做好解释工作。值班律师负责法律咨询、代理,协助做好释法说理、息诉罢访工作。
《制度》扩大了刑事申诉法律援助适用范围。规定法律援助对象除经济困难、未成年、盲聋哑等群体还包括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智力残疾等弱势群体。区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以及平谷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可能存在错误的刑事处理决定、平谷检察院决定立案复查的刑事申诉案件均可适用法律援助。
同时,法律援助申请流程也被简化。
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申诉人可以直接向工作站提出法律援助申请,驻检工作站收到申请及相关材料后,及时转送区法律援助中心审批办理。区法律援助中心依照规定及时审查并作出法律援助决定,要在作出决定三日内函告平谷检察院,并确定承办律师。
对不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作出不予援助的决定,要于决定三日内书面告知申请人,并函告平谷检察院。
文/记者唐李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