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国离婚有哪些法律,涉外起诉离婚法院办理流程

时间:2022-10-27 12:46:06来源:法律常识

随着经济、文化的全球化,跨国婚姻越来越常见,夫妻双方或一方移民、出国的情况也越来越多。随之而来的,就是涉外离婚诉讼案件量的激增。但涉外离婚诉讼程序比较繁琐,并且一旦提交给法院的诉讼材料出现问题,也会严重拖慢诉讼的进程,此时委托懂得涉外程序的律师便体现出了其应有的价值。

以下我们先来了解一下,涉外离婚相关的诉讼程序以及诉讼材料。

01、公证认证

首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域外(不包括港澳台)形成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证据材料需要经过公证认证,但对于域外形成的身份关系以外的证据则只需经过公证即可。

身份关系的证据材料是指结婚证、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对于婚姻案件来讲,身份关系以外的证据则主要是指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抚养费、财产类证据。

此时,律师的作用不仅仅是指导当事人做公证认证,更可以指导当事人收集证据,以便更好地争取利益。

02、指定机构翻译

其次,上述证据经过公证认证以后,还需要到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进行翻译。因为不同省份的法院指定的翻译机构亦不同,所以,大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去当地法院网查找指定的翻译机构。

03、管辖法院

再次,上述程序完成后,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案件的管辖法院了。虽然个案不同,但是确定管辖法院的基本原则仍然是“原告就被告”,特殊情况下适用“原告住所地管辖”。

04、法院立案

第四,确定管辖法院后,当事人便可以带着原告的身份证明、起诉书以及相关的证据材料去法院立案。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起诉书写得不合格,或者证据材料有问题,法院是不会立案的。

05、诉讼程序

第五,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涉及到送达开庭判决等具体的诉讼程序

① 关于涉外送达。

此时,如果当事人在国内没有委托律师,则涉外送达时间会非常漫长,但如果国内有律师,则会非常节省时间。两个不同的程序,对于时间的影响简直是两个极端。

② 关于开庭。

送达后,法院会组织开庭,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原则上是需要本人出庭的,但经法院允许的除外。

此时如果有律师的话,律师会提前和法院联系,申请当事人不出庭。且在正式开庭时,律师亦会出庭,并根据当事人的指示完成庭审,为当事人争取更多的利益。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一方当事人是外国人或者虽然双方都是中国人,但在外国缔结婚姻,此时如果要在外国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那么就只能诉讼离婚,因为离婚判决可以得到国外的承认。

如果想省时省心走完离婚诉讼流程,还是建议委托专业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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