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2 10:07:25来源:法律常识
6月8日,日照市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新闻发布会在市中级法院举行,标志着日照市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正式启动,同时,日照市检察院作为全省首家检察机关也正式启动了该项工作。
发布会上,宣读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暂行办法(试行)》、《日照市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就律师代理申诉案件的范围、基本原则、值班制度、工作职责、奖惩等作了明确规定。
为推进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共确定了山东律苑、山东海洋2家律师事务所、20名律师从事代理申诉工作。为方便值班律师履职,市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分别设立了律师值班室,让律师与申诉人零距离、面对面交流。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将设立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值班律师补贴和化解重大疑难案件、信访积案奖励等,为律师代理申诉工作切实提供保障。
律师代理申诉实行代理双方自愿原则,对于申诉人,首先由市检察院接访人员在信访接待室接访,不能及时化解的,引导申诉人咨询值班律师。如果申诉人对值班律师的意见仍有疑虑,可以通过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室摆放的全市所有律师事务所名册,选择到任何一家律师事务所进行咨询。
律师代理申诉适用哪些案件?
(一)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二)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后仍不服,向人民法院申诉的案件;(三)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刑事判决、裁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案件;(四)不服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民事、行政判决、裁定,经再审后仍不服,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案件;(五)不服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诉的案件;(六)可以向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申诉的其他案件。
值班律师为申诉人提供哪些法律服务?
(一)热心接待申诉人,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
(二)对于申诉无理的,耐心做好法律释明、服判息诉工作;
(三)与申诉人达成委托代理意向的,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代理申诉;
(四)协助符合条件的申诉人提出法律援助申请。
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重要部署,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依法保障当事人行使申诉权利,进一步规范涉诉信访秩序,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
转自日照市人民检察院微信(微信号rzsrmj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