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4-15 15:24:11来源:法律常识
新京报快讯(记者潘佳锟)近日,一名微博名字为“Z张蔚婷”的女士在网上发文,称在杭州实习,5月8日准备搬离租住房租时,房东楼某将自己推倒在床,“最后用脚踹了他一脚才把他推开”后报警。今日(5月19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分局发布通报称,当日接警后即抓获犯罪嫌疑人楼某(男,25岁,浙江杭州人),经初步调查,于5月9日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今日,记者联系上发帖人张女士,她说自己2000年出生,是艺术考生,今年高中毕业,来到杭州实习。与楼某在一聊天群中相识,看到对方有租房信息便去看房并租下,租金每月两千元。
“5月8日我从山东来到杭州搬家,由于在这边房子租了两个月,出于感谢,就说今天请他吃饭,结果刚到家里,就对我实施强奸。”张女士称,楼某强行进入房间,将自己推倒在床。“我大声呼喊救命,他捂住了我的嘴,不让我出声,差点让我窒息。”
张女士表示,自己多次反抗无果,“最后用脚踹了他一脚才把他推开”后报警。
今日下午,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发布通报称,2018年5月8日19时许,米市巷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妹妹被人强奸未遂。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于报警人妹妹租住公寓现场发现一名女性受害人张某(18岁,山东菏泽人),未发现男性嫌疑人,张某称当日在其租住的公寓内,被其房东强奸未遂。
拱墅警方遂立案侦查,并于当晚即抓获犯罪嫌疑人楼某(男,25岁,浙江杭州人),经初步调查,于5月9日以涉嫌强制猥亵罪对其依法予以刑事拘留。
经公安机关勘验,案发现场未发现打斗痕迹。经对女性受害人进行人身检查,受害人衣着完整、无明显外伤。后警方提取了女性受害人人身相应部位生物检材并送检。经初检,生物检材未比中犯罪嫌疑人楼某。
5月16日,因刑事拘留期限届满,拱墅分局依法对嫌疑人楼某变更刑事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